流氓
详细解释
(1)指无固定工作、经常寻衅闹事的人。
例如:流氓团伙,陈白尘等《乌鸦与麻雀》第四章六:“流氓甲挥手,乙、丙二人便冲进后客堂。”
(2)恶劣的行为。
例如:耍流氓,施展手段、放刁撒泼等恶劣行为。
(3)娱乐节目上的调侃对象。
例如: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流氓”一称包涵着三层含义:
一、职业方面:无业与不务正业
从职业方面看,基本属于无业或不务正业者。这些人大都是“浮浪为事者,犹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这是胡祖德为流氓所下的定义。从胡的这一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心目中的流氓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无产无业”。后来,徐珂在著《清稗类钞》一书时,也援引上述说法,即:“此类随地皆有,京师谓之混混,杭州谓之光棍,扬州谓之青皮,名虽各异,其实一也。”(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该书还说:“上海之流氓,即地棍也。其人大抵各戴其魁,横行于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平日皆无职业,专事游荡,设阱陷人。今试执其一而问之曰:‘何业?’则必嗫嚅而对曰:‘白相。’一若白相二字,为惟一之职业也者。”(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上海之地棍》)那么什么叫“白相”?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如果将上海之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鲁迅:《吃“白相饭”》,《鲁迅全集》第三卷)从以上几条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肯定了流氓无业与不务正业这一点。
二、为非作歹
从行为特征来看,流氓具有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的特点。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这较之原本意义上的流氓定义在外延上有所扩大,并且这种意义上的“流氓”较之前者要晚些。
三、道德规范
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流氓主要是以放刁、撒赖、施展手法,诸如斗殴、对妇女不敬等恶劣行为,或以此恶劣行为扰乱、破坏社会秩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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