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秉畯
简历
宋秉畯于1871年中武举,出任守门官、训练院判官、司宪府监察等职;1882年大院君时,宋秉畯逃亡而捡回一命;1884年宋秉畯前往日本刺杀金玉均,但由于受到金玉均人品与见解的吸引而成为金玉均的同志。1886年宋秉畯回国,被视为金玉均的同党而入狱,但因为闵永焕力保而出狱。之后出任兴海郡守等职,但也被朝廷列入黑名单。
宋秉畯之后前往日本并在萩从事养蚕事业,1904年复出,并于日俄战争时出任日军翻译,随军回国,并组织一进会、维新会与爱国团体辅安会对抗。在日本与韩国签定乙巳五条约后,宋秉畯主张大韩帝国出让外交权给日本,之后在李完用的邀请下入阁,并且于1907年海牙密使事件中要求高宗退位、支持签署丁未七条约。
纯宗即位后,宋秉畯出任内部大臣与农工部大臣,后出任一进会总裁;之后前往日本,游说成立日韩联邦,并向当时的日本首相桂太郎提出一亿日圆出卖朝鲜的构想。伊藤博文遇刺后,与李容九等一进会成员联署“要求韩日联邦声明书”,向纯宗、韩国统监曾祢荒助、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等人提出。日韩并合后,宋秉畯被封为子爵,1920年被封为伯爵,1925年死后追赠日本正三位勋一等旭日桐绶章。袭爵的长子宋锺宪(野田锺宪)伯爵之后成为贵族院议员。
死后评价
宋秉畯名列韩国亲日反民族行为者名单第290号,理由包括:
丁未七贼及一进会的成员(第1条)
日本受爵者(第2条)
曾于朝鲜总督府中枢院任职(第4条第2项)
身为亲日团体成员(第4条第5项)
2007年5月2日,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调查委员会决定没收宋秉畯及宋锺宪的财产。委员会在11月22日选定他为第3次没收财产对象,同时也没收自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归属特别法实行以后经由第三者处理的财产。
参见
丁未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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