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汉字
历史
1981年制定时
1946年(昭和21年),国语审议会公布《当用汉字表》1850字,作为废除汉字的过渡。1981年(昭和56年)10月1日,昭和56年内阁告示第1号发布《常用汉字表》,《当用汉字表》同时废止。
《常用汉字表》共收1945字、4087音训(2187音+1900训),在当用汉字的基础上新增了95个汉字。以下是常用汉字与当用汉字的差异:
2010年改定
日本文化审议会于2010年6月7日发布《改定常用汉字表》(2136字、4388音训[2352音+2036训]),同年2010年11月30日追加196个新的常用汉字,并删除5个汉字,合计共2136字,以平成22年内阁告示第2号《常用汉字表》发布,同时昭和56年内阁告示第1号的旧《常用汉字表》(1945字、4087音训[2187音+1900训])宣布废除。
为了汉字字形稳定、标准化,避免表外汉字一收入常用汉字就要类推简化为新字体的情况,新常用汉字大多采用了康熙字典体(旧字体)。
电脑的普及是增加常用汉字的原因之一,电脑和手机登信息工具的普及使复杂汉字变得易于使用。
删除的汉字同时收入新人名用汉字,人名中仍可使用。
使用时应遵守的法令
法令以仅使用常用汉字作为原则,对常用汉字中不包含的汉字,可采用对用语进行同义替代,或对该汉字改采平假名进行书写,或仅在该汉字首次出现时用假名标注读音(振假名)等方法进行灵活运用。
对用语进行同义替代的方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用汉字制定初期较为常见,例如将“慰藉料”改为““慰謝料”。
由于改采平假名书写时可以机械地进行替换,因此这种方式也曾被广泛地使用。但在同音异义的场合,或像类似“駐とん地”(駐屯地,即中文的“驻扎地”)的情况,仅对其中一部分用平假名进行替换的话,会令人感到非常的不自然,而且有可能被误解为“駐豚地”,因此这种方式逐渐被淘汰。
仅在首次出现时用假名标注读音的方式,如“駐屯(とん)地”,既遵循了常用汉字的使用原则,在记述方式上也显得非常自然,因此逐渐用于法令条文的记述。进入平成年代之后,经过口语化刑法、民事诉讼法等都采用了这种方式。
注释
^1.01.11.2来自《表外汉字字体表》,基于“频度数优先,重视作为生活汉字的方面”的原则,未采用印刷标准字体“曾・瘦・麵”,而采用了简易惯用字体“曽・痩・麺”。
^“坂”之异体字。
^于备考栏加有“『かわ』とも(又作‘かわ’)”的注记。
参见
教育汉字
人名用汉字
当用汉字
日本国语国字问题
汉字表一览(青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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