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历史上的学说观点
“格物致知”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近两千年,至今仍无定论。明末刘宗周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而由刘宗周至今,又历三百余年,更增加了许多不同见解。关于中国历代学者对于“格物致知”的观念争议,可以参考、、。以下就重点例举一千余年来儒学界的主要各家解释及原文。所述种种观点,只是择其重要学者加以摘录略述,实际历史上还有许多各式各样的观点。
东汉
郑玄: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 “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唐朝
孔颖达: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 “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物格而后知至者,物既来则知其善恶所至。善事来则知其至于善,若恶事来则知其至于恶。既能知至,则行善不行恶也。”
李翱:万物所来感受,内心明知昭然不惑。 “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
北宋
司马光:抵御外物,而后知晓德行至道。 “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格,犹捍也、御也。能捍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程颢: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 “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物来则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则意诚不动。意诚自定,则心正,始学之事也。”
程颐: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 “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格,至也,谓穷至物理也。”“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之间,皆是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由曰穷齐理而已也。”“物,犹事也。凡事上穷其理,则无不通。”
南宋
朱熹: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
陆九渊:修持心性不为物牵,回复天理之知。 “天之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此理本天之所与我,非由外铄。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心不可泊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来无事胡乱。彼事物牵去,若是有精神,即时便出便好;若一向去,便坏了。格物者,格此者也。伏羲仰象俯法,亦先于此尽力焉耳。不然,所谓格物,末而已矣。”“学问之初,切磋之次,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实;此古人格物致知之功也。”
黎立武:通彻研究《大学》所述的事物内容。 “物有本末,指心、身、家、国、天下而言。事有终始,指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而言。由心身而推之天下,自本而末也。由平治而溯至格物,终必有始也。”“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致知即知所先后之知,盖通彻物之本末,事之终始,而知用力之先后耳。夫物,孰有出于身心家国天下之外哉!”
明朝
王阳明:端正事业物境,达致自心良知本体。 “‘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良知明觉者也。”“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发,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之事,格之必尽。夫天理则吾事亲之良知,无私欲之间,而得以致其极。知致则意无所欺,而可诚矣;意诚则心无所放,而可正矣。格物如格君之格,是正其不正以归于正。”、“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
王艮:规范反省自身行为,了知德行根本。 “格如格式之格,即后絜矩之谓。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方,絜矩,则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却不在方上求,矩正则方正矣,方正则成格矣。故曰物格。吾身对上下前后左右是物,絜矩是格也。”“物格知至,知本也;诚意正心修身,立本也;本末一贯,是故爱人治人礼人也,格物也。不亲、不治、不答,是谓行有不得于心,然后反己也。格物然后知反己,反己是格物的功夫。反之如何?正己而已矣。反其仁治敬,正己也。其身正而天下归之,此正己而物正也,然后身安也。”
瞿汝稷:止于应止之行,而可达致至善之知。 “射有三耦,耦凡二人,上耦则止于上耦之物,中耦则止于中耦之物,下耦则止于下耦之物。画地而定三耦应止之所,名之物也。故《大学》言物是应止之所也。格,至也。格物也者,至于所应止之所也。”
蕅益智旭:修持唯心识观,转意识为妙观察智。“正其心者,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也,诚其意者,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也,致其知者,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也,格物者,作唯心识观,了知天下国家,根身器界,皆是自心中所现物,心外别无他物也。”
憨山德清:感通外境万物,致以化为自心真知。 “物即外物,一向与我作对者,乃见闻知觉视听言动所取之境。知即真知,乃自体本明之智光。”“格即“禹格三苗”之格;谓我以至诚感通,彼即化而归我。所谓至诚贯金石,感豚鱼;格也。’‘以妄知用妄想。故物与我相扞格。……。向之与我扞格者,今则化为我心之妙境矣!物化为知,与我为一。其为感格之格,复何疑问。”
清朝
孙奇逢:“吾性之理,本之于天,具之于心,涵而为纯一之体,发而为灵明之用,其灵明之发而为最于一之念者,则良知是也。即良知之发,而识吾性之真,因推极其良知之用,以复还吾性之体;是王子良知之说,正有合于吾性,而不可以非者也。吾性之理,本之于天,具之于心,统而为彝伦之大,散而为万事万物之理,是万事万物之理,即吾性之所存也。本吾性之理,以格万事万物之理。穷万事万物之理,而益明吾性之理,是朱子即物穷理之说,亦有合于吾性,而不可以为非也。盖王子得吾性之要,朱子得吾性之全。不得其要,则泛滥而无本;不得其全,则缺略而不该。然所谓要者,即所以主宰其全,非于全理之外,而别有所谓要。所谓全者,即所以统具乎其要,非于要理之外,而别有所谓全,是吾所谓归于一者也。”
颜元:亲自实践验证,致使知性通达事理。 “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似皆未稳。元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于格杀之’之格,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周公以六艺教人,正就人伦日用为教,故曰‘修道谓教’。盖三物之六德,其发见为六行,而实事为六艺,孔门‘学而时习之’即此也;所谓‘格物’也。”
现代学者观点
何泽恒:其义亦近乎孔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正名,亦与儒家“反求诸己”“思不出其位”之义相通。然格物乃八目之始,实为学做人(修身)之基本立场与方向;逮其身之已修,功德圆满,乃始是“止于至善”。由是而言八目所涉,仍应在人事伦理范畴以内。“文中强调经文‘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并非如朱熹所说是结上文的语句,而是所以起下文者。因此‘格物’当与‘物有本末’合并理解;而‘物有本末’之‘本末’,亦应与下文‘本乱末治’连结解读。‘格’或训至而止,或训正,皆无不可;‘物’则指己身变动不居之地位而言。如是则整段文义上下可以贯串;而‘格物’实质含义当与孔门‘正名’之义相通,其所涉范围自限于人生伦理。”
释印光:所言格物者,格、如格斗,如一人与万人敌;物、即烦恼妄想,亦即俗所谓人欲也。与烦恼妄想之人欲战,必具一番刚决不怯之志,方有实效。否则心随物转,何能格物?致者,推极而扩充之谓;知,即吾人本具爱亲、敬兄之良知;非由教由学而始有也。然常人于日用之中,不加省察检点,从兹随物所转,或致并此爱亲、敬兄之良知亦失之;尚望其推极此良知,以遍应万事,涵养自心乎!
释净空:格物用佛法来解释,什么叫格物?断烦恼。物是欲望、物欲,格是格斗,你要跟物欲去打一仗,要把它战胜,革除物欲,这佛法讲断烦恼。致知破所知障,格物是破烦恼障,这两种障碍放下,你的真心就现前,诚意,真心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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