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忠献
出身及早年功业
出身
崔忠献在早年时候,便成为军人,为国平乱而逐步晋升。但关于他初年的背景,史书里却有不同的说法:
《高丽史》的说法:据《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的记载,崔忠献初名 鸾 ,牛峯人,家庭具有军事背景,父亲崔元浩就担任上将军一职。而早年时候的崔忠献,便凭籍父荫,补任“良酝令”一职。
近代韩国史家李丙焘的说法:在李丙焘(이병도)的《韩国史大观》中,则有另一说法,他提到“崔忠献是庆州人,原属贱人阶级,父为盐筛商,母是婢女出身。初隶行伍,逐步提升至将军之位。”
参与平乱及擢升
崔忠献年青时,高丽正出现武人频起夺权的动荡现象。在高丽明宗四年(1174年),担任留守的赵位宠起兵,反抗当时操纵朝政的郑仲夫、李义方等武人。崔忠献参与了平定赵位宠的战事,获得元帅奇卓诚的赏识,后来迁任“摄将军”。
夺取权力
高丽明宗二十六年(1196年), 崔忠献 把握机会,诛灭操控大权的武臣李义旼,并借此一声威诛杀一批朝臣,废立君主,确立了崔氏的统治地位。
诛杀权臣李义旼
高丽明宗二十六年(1196年),崔忠献弟弟崔忠粹因其所养的鹁鸽被李义旼儿子李至荣所强夺,深感不满,更几乎被李至荣所捕。崔忠粹便向 崔忠献 说李义旼父子数人“实为国贼”,必需铲除。经过弟弟的坚决劝说后,崔忠献便决定行事。
崔忠献于是纠合亲人朴晋材、卢硕等,在李义旼出入的别墅埋伏,成功将之击杀,继而在开京市集中枭首示众。高丽朝野人士,看到此一突如其来的事变,都不知所措,因而“观者惊噪,声振都下”。
诛杀朝臣及废立君主
夺权初期的杀戮及废君:崔忠献诛杀李义旼不久,便进一步扩大打击对像,先是重诛李义旼三族,继而大杀朝臣。次年(高丽明宗二十七年,1197年),崔忠献废高丽明宗,擅自改立明宗弟晫(初名旼)为新王。经过这样的君主改易,崔忠献权势就更为巩固,并获得“ 靖国功臣三韩大匡大中大夫上将军柱国 ”的头衔, 成为高丽朝廷中的大权臣。
掌权时期的诛杀异己及废立:1204年,神宗死后,由熙宗王韺继位,但仍受崔忠献牵制,因而引起拥护王室的朝臣王涛明等,联络僧兵企图伏击崔忠献,但计谋败露,被忠献所收拾。之后,崔忠献废熙宗,立明宗儿子康宗王祦(1211年)。不久,康宗去世,便由高宗继任(1213年)。 综观这一段时期,王室是任凭崔忠献摆布的。
“三韩以来人臣之家所未有”的威势:透过一系列的夺权及废立行动后,崔忠献得到极高的权势。如高丽熙宗二年(1205年),崔忠献获封为 晋康侯 后,曾在一次在招呼诸侯的夜宴中,“诸王因奏留,使副其帐具,花果、丝竹、声伎之盛,自三韩以来,人臣之家所未有也。”而他的日常活动,亦甚具排场,“出入宫禁,便服张盖,侍从门客,殆三千人。” 到高丽高宗六年,崔忠献更获赐姓王氏。
崔忠献的统治措施及手段
确立权力制度
私人军队“都房”制度:除了透过接连不断的宫廷兵变来稳定权势外,崔忠献又引入了新制度来巩固自身权益,这就是设置私人军队──“都房”。“都房”以“班”为单位组成,轮流守卫崔忠献的私宅及护卫他的出入,具有相当庞大的规模。
另设官府:1205年,高丽熙宗即位后的次年,崔忠献就获晋封为 晋康侯 ,并且另设官府,称为“兴宁府”,自行配置属下。于是,高丽朝廷的朝政便完全归于崔忠献所掌握,国王只能仅保虚位,成为傀儡君主。
改革时弊
崔忠献刚刚诛杀权臣李义旼,夺得权力后,便与弟弟崔忠粹一同向高丽明宗上奏了十个事项,要求改革当时的一些时弊,其中可归纳成这样:
公允分配土地:崔忠献认为,朝廷应该对臣民“量宜除授制土田”,按照实际情况颁发土地;此外,由于有势力人士的贪婪而“夺公私田兼有之”,占有大片土地,造成“邦赋削而军士缺”,朝廷无法根据田丁数字来收税征兵,因而要求能把这些被占的田地交还原有者。
澄清吏治:崔忠献发现,一些官员“惟利之从”,甚至向人民“争征田租”。而地方官员又“应察不察”,并从中作出舞弊营私。有鉴于此,崔忠献意欲改变地方官制的现状,加强对官员的审核,“能者擢之,否者惩之”。
倡导节俭:崔忠献认为当时朝臣们的生活“并不节俭”,住所、衣裳都过多修饰,令风俗败坏。因此要求国王“具训于百僚,禁华侈,尚俭啬”。
整顿佛教徒:当时的“浮图”,都获国王准许随便出入王宫,“以事干秽圣德”,又擅自“营立佛宇”,在崔忠献眼中,这些行径都不太妥当,于是意图令他们“不迹于宫”,多余的佛宇“削去勿留”。
善选谏诤官员:崔忠献认为当时负责进谏的官员,都“以苟合为心”,未能指出国君施政的毛病。所以就要求国王选择合适人选,“使直言在庭。”
大义灭亲
诛杀弟弟崔忠粹:高丽神宗即位后不久,崔忠粹欲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太子渊,并妄图先将当时的太子妃逐出,但崔忠献认为此举对王室及对太子妃都不太合适,劝谕崔忠粹:“以女配东宫(太子),得无讥乎?况夫妇之闲,恩义有素,太子配耦有年,一朝离之,于人情何?”力陈崔忠粹的做法不合情理。但崔忠粹并不接受,甚而因不堪母亲的规劝而“以手推之仆地”。崔忠献对崔忠粹忍无可忍,在得到亲族们的支持后,预备迎战崔忠粹。崔忠粹的部下亦转投崔忠献阵营,而他本人在逃走时被崔忠献追兵杀害。最后,崔忠献将弟弟“收葬之”。
流放姨甥朴晋材:朴晋材手下有一批勇悍之士,但获授官职的却不多,朴晋材对此怀恨在心,甚至图谋除去崔忠献,崔忠献亦感到朴晋材即将叛乱,便在捉拿朴晋材后“断其脚筋”,然后流放。朴晋材不久被毒死,而他手下的“勇悍者”亦被流放海岛。事件发生在高丽熙宗三年(1207年)。
平定各地
在崔忠献执政时,还有有两股势力随时起事,造成,影响崔忠献的统治。一是佛教寺院的势力,另一则是农民起义。
佛教寺院的势力:崔忠献执政期间,便有数次多达数千名的武装僧侣涌入开京,以图推翻崔忠献。崔忠献便迫令佛教住持──特别是那些已入佛门而没有合法身份的王子离开开京,并使用庞大兵力武装僧侣。
农民起义:对于农民起义,崔忠献先采用武力平定,然后加以安抚政策。对于一些领袖人物,他授以官衔,释放部分贱民,把他们原本所属的“部曲”、“乡”或强制劳动区,合并入常规的县制。崔忠献的各种做法,把农民的起义平息下去。
失误政策及过失
崔忠献的施政,亦曾有一些严重的失误:
对边防疏忽松懈:《高丽史》记载,崔忠献曾自负地形容自己治下的高丽正是“国富兵强”,所以当边境有急报传来,崔忠献就怒骂:“何以小事烦驿骑,惊朝廷?”对于崔忠献的轻率态度,边将只能采取“必待敌兵陷两三城,然后乃可飞报”的消极态度。高丽高宗三年(1216年),高丽边境就曾一度被契丹遗族入寇,弄致“京城无备,人情恟惧”,高丽好不容易才将契丹兵击退。
“占夺公私民田”:崔忠献曾占夺公私的田地,到崔怡(即崔瑀)掌权时才归还原主。
“授人爵,视赂多少”:崔忠献对于授爵,即使有功,都是看对方向他行贿多少。例如高丽高宗六年(1219年),赵冲及孙永等击退契丹兵有功,但崔忠献主持论功行赏时,却“有功者无赏,人多怨之”。孙永与一些有功将士因在酒后埋怨说:“顷与契丹战有功,以无赂不得官”,给崔忠献闻悉而被斩,跟他遭遇同一命运的,竟达百余人。到崔怡时代,才对这种失误进行整顿。
去世及
去世
高丽高宗六年(1219年),崔忠献去世,享年七十一岁。即将去世时,崔忠献还是着重奢华,召集乐工数十,全日奏乐,“至夜,三鼓乐未阕,果死”。死后,谥 景成 ,其丧礼亦甚为盛大,“百官缟素,会葬,秘器、羽葆、鼓吹、旗常拟于王者。”
儿子崔怡的接掌权力
据《高丽史‧叛逆列传‧崔怡列传》的记载,崔忠献身患重疾,即将离世时,便预料身后可能有人作反生事,便叮嘱儿子崔怡(即崔瑀)切勿前来看望。果然,崔忠献手下的几位将领崔俊文、池允深、柳松节、金德明等,密谋铲除崔怡,便不断促请崔怡到病重的崔忠献家中看望,以图有所行动。崔怡遵照父亲叮嘱,没有上当。后来金德明反悔,把阴谋告诉崔怡,让崔怡作好准备,而崔俊文、池允深仍不知就里,亲自上门找崔怡,欺骗他“ 公 (崔忠献)疾革,宜速往候”,崔怡见势即捉拿二人,进行惩处,平息了这次危机。到崔忠献死后,崔怡便积极收买人心,革除崔忠献在世时的弊病,稳定了统治权。
其后,崔怡在自己的私宅里设立“政房”,令权力更加稳固,崔忠献所开创的“崔氏政权”便得以延绵下去。
家庭
父亲:崔元浩
弟:崔忠粹
甥:朴晋材
妻:宋氏
妻:任氏,获封为“绥成宅主”,本是将军孙洪胤妻,崔忠献“杀洪胤,闻其美,私之”
妻:王氏,高丽康宗庶女,获封为“静和宅主”
婢:桐花,“貌美,里人多通,忠献亦私之”,后来忠献知道桐花喜欢贡生崔俊文后,便把俊文留在她身边,加以宠任。
子:崔怡(原名崔瑀),宋氏所生。
子:崔珦,宋氏所生。
子:崔珹,任氏所生
子:崔球,王氏所生
评价
朝鲜王朝时期史官以封建秩序的角度,认为崔忠献的所作所为,对王室极为不利,如《高丽史‧明宗世家》“史臣赞曰”:“崔忠献乘衅以起,而王反见放逐,子孙不保,自是权臣相继执命,王室之不亡,若缀旒者几百年,呜呼痛哉!” 在《熙宗世家》里又批评当时是主弱臣强的时代:“是时忠献执国命已有年矣,广植党与,专擅威福,熙宗虽欲有为,何以哉!”
近代韩国学者李丙焘认为崔忠献功大于过:“计忠献一生之中,凡立四王(神宗、熙宗、康宗、高宗)、废二主(明宗、熙宗),其威权世袭至其子(瑀),与孙(沆)与曾孙(竩),三代。不过,忠献还是一个富于义气,廉耻与有度量的英雄,曾因痛恶其弟(忠粹)之不义、不孝与不睦,而将其杀害。对于政治、经济的改善与正肃纲纪方面,亦有不少建树。” 此外,李丙焘提到崔忠献以武人身份掌权,达到了另一种更重要的效果,就是“蒙古之入寇,即在崔氏执政时代中,其得以长期抵抗蒙古,实系有坚强武力政权存在之故。”
注释
^1.01.11.21.31.41.5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1页。
^2.02.1 李丙焘《韩国史大观》,中译本,213页。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5页。
^ 林泰辅《朝鲜通史》,中译本,37-38页。
^5.05.15.2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9页。
^6.06.16.26.36.46.56.6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3页。
^7.07.1 朱立熙《韩国史:悲剧的循环与宿命》,80页。
^ 李丙焘《韩国史大观》,中译本,213-214页。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2-323页。崔忠献向高丽明宗上书的“十事”,原文如下: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5-326页。
^11.011.1 李基白《韩国史新论》,150页。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1-333页。
^13.013.113.2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怡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4页。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及《崔怡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3-334页。
^15.015.1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1页。
^ 郑麟趾《高丽史‧明宗世家》(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428页。
^ 郑麟趾《高丽史‧熙宗世家》(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441页。
^ 李丙焘《韩国史大观》,中译本,214页。
^ 李丙焘《韩国史大观》,中译本,206页。
^ 简江作《韩国历史》,212页。
参考文献
郑麟趾. 《高丽史》(收录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第162册.济南: 齐鲁书社(1996)ISBN 7533305353 (中文) .
李基白. 《韩国史新论》. 励帆译.北京: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4)ISBN 7801051505 (中文) .
高丽
崔氏政权
崔瑀
崔沆
崔竩
高丽明宗
高丽神宗
高丽熙宗
高丽康宗
高丽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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