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
主张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 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农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
《汉书》评价农家为“鄙者”的“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这是“悖上下之序”的。
《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农家著作共“九家,百一十四篇”,其中能确定为先秦农家著作的,则只有三家五十四篇(“《神农》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其余都是汉人的作品。 但这些著作却无一例外地亡佚了,后人只能从《管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中进行辑佚。
《孟子·滕文公上》陈相道许行之言曰:“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贤德的国君应该要和百姓一同耕种获得自己的粮食,自己做早晚餐并处理国事。《吕氏春秋 上农》篇引“后稷曰”“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矣”之后,也说:“是故天子亲率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业……后妃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
“仓廪府库,是厉民而以自养也”:反对国君设仓库储存米榖,有府库积聚财货,认为这就是伤害人民来供养自己,并否定国君拥有仓库、府库的物权。
主张依据产品的长短、大小等数量、质量规定价格,不赞成商人居中剥削,反对抬高物价的欺诈行为。
强调农业的重要性,倡导“务耕织”。“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吕氏春秋·爱类》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吕氏春秋·上农》后稷曰:“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 《淮南子·齐俗训》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汉书·食货志上》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
农田耕作之法,即农业技术。《吕氏春秋·任地》后稷曰:“子能以窐为突乎?子能藏其恶而抑之阴乎?子能使吾土靖而甽浴土乎⑩?子能使保温安地而处乎?子能使雚夷母淫乎?子能使藳薮节而茎坚乎?子能使穗大而坚均乎?子能使粟圜而薄糠乎?子能使米多沃而食之彊乎?无之若何?”
调剂丰歉,即农业经济学。《管子·揆度》神农之数曰:“一谷不登,减一谷,谷之法什倍。二谷不登,减二谷,谷之法再什倍。夷疏满之。无食者予之陈,无种者贷之新,故无什倍之贾(价),无倍称之民。
批评
陈相与孟子有过争论。农家主与民同耕,进而论及君民并耕,故被孟子斥为“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农者也,恶能治国家。”
与其他学派的关系
法家论冶,首重耕战,不特李悝、商鞅。而二人言之尤兢兢。故刘向疑《神农》书为二人所说,是己。人情贵远贱近,尊古卑今。故先秦诸子之言道术者,必高远其所从来,托荒古不可知之人以备其书。故由此看之,《神农》一书既为法家者著,而可见法家亦重农事。但农家并没有像法家一样极力维护君主专制、与民为敌,而是站在底层劳动人民的立场上反对统治者的不劳而食,这又与墨家相通 。
总而论之,因农家书多为农圃之技,而非学理,故能免于秦始皇之《焚书令》。但其最高之理想为与民同耕,虽为一大之平等阶级口号,但亦不容于儒家的等级尊卑制度,是故其著多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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