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
区划历史
历史上,由于距离天津老城较远,天津市和平区境内人口稀少。明清时期,和平区境内村落逐渐增多。清朝咸丰十年(1860年),和平区境内先后成为天津英租界、天津美租界、天津法租界、天津日租界,日后这四个租界也成为天津最繁华的租界地。清朝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和平区境内除租界外,南市地区和新兴街地区隶属于当时的天津县南段。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和平区境内除租界外,南市地区隶属于天津县东区,新兴街地区隶属于天津县南区。1913年4月,南市地区隶属于东区六所管辖,新兴街地区隶属于西区。1928年6月20日,南市地区隶属于为公安一区一、六所管辖,新兴街地区隶属于公安二区管辖。1938年3月,南市地区隶属于第一区,新兴街地区隶属于第二区。1943年,天津日租界改名为兴亚第一区,天津英租界和天津法租界分别改名为兴亚第二区和兴亚第三区。1944年4月,天津日租界和天津法租界划分为一区,天津英租界和新兴街地区划分为六区,南市地区划分为七区。1946年3月,天津市政府将天津日租界和天津法租界划分为第一区,天津英租界划分为第十区,南市地区划分为第七区,新兴街地区划分为第六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10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将今和平区境分别归属一区和五区。1956年1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将一区改称和平区,将五区改称新华区。1958年9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原和平区全部、原新华区全部,原城厢区大部分和原河北区一部分合并组成新的和平区,当时全区面积为13.857平方公里。1960年10月14日,和平区所辖原城厢区的东南角、东北角和鼓楼西3个公社划归南开区,和平区的光复道街划归河北区,当时的全区总面积为13.4平方公里 。1962年2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原所属和平区的卫南、郭村、王稳庄和杨柳青公社小甸与南开区所属农村人民公社合并,成立西郊区,并将原所属和平区的东堤头农村人民公社与红桥、河北区农村人民公社合并,成立北郊区。
地理
和平区位于北纬39°8′东经117°12′。境内以平原为主,地势平坦,海拔为2.8米至4.5米。
行政区划
天津市和平区东北方向隔海河与河北区,河东区相望,西边以兴安路北段、南马路、南门外大街和卫津路为界与南开区相毗连,南边以河沿道、马场道、徐州道为界与河西区接壤。现区总面积为9.97平方公里。 现辖六个街道,分别是:劝业场街道、小白楼街道、体育馆街道、新兴街道、南营门街道、南市街道。
内部链接
和平区 (沈阳市)
和平区 (台中市)
相关链接
“天津·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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