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
沿革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军平定大小和卓之乱,置参赞大臣办理喀什噶尔事务,受伊犁将军节制。首任参赞大臣为海明,驻徕宁城(喀什噶尔满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参赞大臣纳世通总理回疆南八城 事务。乾隆三十年(1765年),乌什办事大臣素诚被杀,以永贵为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移驻乌什。喀什噶尔改设办事大臣。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仍移参赞大臣驻喀什噶尔。嘉庆二年(1797年),设英吉沙尔领队大臣,管辖原属喀什噶尔的英吉沙尔地方。道光七年(1827年)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移驻恢武城(今疏勒县)。道光十一年(1831年),移驻叶尔羌(今莎车县),改叶尔羌办事大臣为参赞大臣,总理回部,喀什噶尔置领队大臣、办事大臣。同治三年(1864年),新疆回乱暴发,阿古柏攻占喀什噶尔汉城(恢武城),喀什噶尔办事大臣奎英殉难。同治四年(1865年)叶尔羌参赞大臣武隆额离任,此后参赞大臣一职空缺。光绪四年(1878年)清军收复回部各城,此后设立“西四城善后总局兼办喀什噶尔善后局”管理回部西四城(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光绪九年(1883年),裁撤参赞、办事大臣,改行内地的郡县制。喀什噶尔地方置疏勒直隶州,叶尔羌地方置莎车直隶州,不久均升为府。
辖区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及协办大臣办理喀什噶尔地方事务,其所辖区域为:伯什克勒木、伊克斯哈拉、牌租阿巴特(今伽师县)、阿尔巴特、汗阿里克、塔什巴里克、赫色勒布伊、托璞鲁克、提斯衮、岳谱尔和(今岳普湖县)、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县)、塞尔们、哈喇刻尔、托克库尔萨克、鄂坡勒、阿斯腾阿喇图什、鄂什、霍尔干、玉斯屯阿喇图什、阿喇古、巴尔昌、和什库珠克、阿喇楚勒、叶什勒库勒。
回部南八城的重要军事、行政事务,也由参赞大臣办理,重大事宜须上奏伊犁将军。南八城的其他驻扎大臣(叶尔羌办事大臣、和阗办事大臣、阿克苏办事大臣、乌什办事大臣、库车办事大臣、喀喇沙尔办事大臣、英吉沙尔领队大臣),均受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节制。东路的哈密办事大臣、吐鲁番领队大臣则由乌鲁木齐都统节制。
属员
喀什噶尔协办大臣一员。
章京四员,掌管四部衙门,笔帖式四员、委笔帖式九员,见办事衙门。
卡伦侍卫十八员。
管理满营协领一员、佐领二员、防御二员、骁骑校三员、前锋校三员、委笔帖式一员。
管理锡伯营佐领一员、骁骑校一员。
管理索伦营佐领一员、骁骑校一员。
管理绿营副将(原为总兵)一员、游击一员、千总三员、把总三员、经制外委六员、听差都司守备二员。
英吉沙尔领队大臣一员。
办事衙门
印房,章京一员、笔帖式二员、委笔帖式四员。
回务处,掌管回人(穆斯林)事务,置章京一员、笔帖式一员、委笔帖式二员。
粮饷局,乾隆二十七年(1761年)设,置章京一员、笔帖式一员、委笔帖式一员。
经牧处,章京一员、委笔帖式二员。
注释
^ 清代回部的南八城包括喀喇沙尔、库车、阿克苏、乌什、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八大回城及其附属地区。
参考文献
来源
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殿本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殿本
《清史稿》 ,中华书局点校本
谭其骧等(1974年):《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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