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
历史
秦属巨鹿郡,西汉置 信都县 ,为信都郡郡治。曹魏时信都郡改为安平国,信都县仍为安平国都,并为冀州州治。西晋、十六国、北朝时期均为冀州州治、信都郡治。隋朝开皇年间废郡,遂为冀州州治。唐宋金皆因之,隋大业和唐天宝年间曾改冀州为信都郡。元朝属真定路,明朝省信都县入冀州,属真定府。清升为冀州直隶州。1913年废州为冀县,属冀南道。1994年设冀州市。2016年, 撤销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
地理
位置
东与枣强县(衡水)为邻,南与南宫市、新河县(邢台)接壤,西与宁晋县(邢台)、辛集市(石家庄)相连,北隔衡水湖与桃城区(衡水)相望。
地势
全境东南部和西北部稍高,东北部较低,海拔高度为21.5至26.5米,地势较为平坦,土壤质地适中,土层深厚。
气候
冀州处于暖温带半干旱地区,大陆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寒旱同期,雨热同季,光热资源比较丰富。气候资源有利于作物生长,但由于大陆季风气候影响,大风低温干旱等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也有一定影响。 年平均气温12.7℃,最冷月为一月份,平均气温-4.2℃,最热月为7月份,平均气温27.1℃,年降水量平均510.3毫米,历年平均光照时数为2571.2小时,无霜期平均为192天。
土地资源
冀州是古黄河、漳河、滹沱河等水流冲积而成的低洼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质地比较适中。沙壤质和轻壤质土壤占总土种的85.3%,是粮食、棉花生长发育较理想的土壤,中壤质土壤占总土种的14.7%,适宜种植粮食作物。耕地面积较大,土壤类型较多,有利于发展多种经营。地势平坦,有利于提高农田基本建设和机械化水平。部分土壤土体结构不良,母质含盐碱量较高。
水资源
冀州市因受西部太行山影响,大陆性气候明显,属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境内地上水资源主要由大气降水,外来客水,石津渠水三部分组成。地表水产生多集中在7月下旬、8月上旬。每平方公里多年平均为2.3万立方米,分布均衡。地下水从上到下分为浅水层、咸水、深层淡水三种。冀州市地表水可利用水资源为5243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资源为700万立方米,合计为5943万立方米。水资源属于比较缺乏状态,解决水资源不足的着眼点在于: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拦洪蓄水,引客水;待大型跨流域南水北调工程实现之后,水资源缺乏问题可以得到彻底解决。
地热资源
冀州市有四处地势异常地段,均与断层构造,基岩形态有密切关系,多分布于凸起上。1.徐庄、堤里王一带,适于利用松散盖层中的中低温热水。2.傅官至衡水北沼一带,松散盖层可得中低温水,基岩中可得岩溶裂隙高温热水,矿化度低,水量大,水头高。3.西王庄、门庄一带,松散盖层可得中低温热水。4
河流湖泊
冀州属于海河流域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流域南排河水系,境内河流较多。东有老盐河故道,南有索芦河。西南与西部有西沙河与滏阳河。在根治海河中兴建的滏阳新河、滏东排河横贯境内,是行洪排水主要河道。市区北郊有北方稀有的平原淡水湖,冀州湖位于冀州市和衡水市交界处,总面积75平方公里,在冀州境内为57平方公里,当地人称“千顷洼”,官方称为“衡水湖”,但湖大部分在冀州境内,称为“冀州湖”而更贴切,是华北平原第二大淡水湖,面积和蓄水量仅次于白洋淀。其生物多样性和完整的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在华北内陆地区具有典型代表性。该湖已被河北省批准为省级湿地保护区;沿106国道,在大约270-300公里处可到湖边,或沿在建的大广高速路也可到达。2000年,被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行政区划
全市辖7个镇、4个乡。
镇:冀州镇、魏屯镇、官道李镇、南午村镇、周村镇、码头李镇、西王镇
乡:门庄乡、徐家庄乡、北漳淮乡、小寨乡
交通
公路:106国道、 393省道
教育
河北冀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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