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评审阶段及方法
第七批国保单位的评审工作从2009年开始,到2013年公布,共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5月~2010年初),推荐项目的申报。各地共推荐了5573处申报项目。
第二阶段(2010年7月~10月),遴选申报项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了3057处初步推荐名单。
第三阶段(2010年10月~2013年1月),征询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最终确定1943处申报项目,另有47处申报项目与前六批国保单位相应项目合并,一并上报国务院。
2014年,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被并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评审结果
第七批国保单位仍沿用第六批国保单位采用的分类法,其中:
古遗址516处(26.6%)
古墓葬186处(9.6%)
古建筑795处(40.9%)
石窟寺及石刻110处(5.7%)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30处(16.9%)
其他7处(0.4%)
在地域分布上,文物大省山西以181处位居首位,其它如河南168处、湖南123处、河北110处、江苏105处等省份也位居前列。湖南、重庆、青海、新疆等地数量增长幅度较大。
与前几批国保相比,第七批国保单位包含了较多的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另外少数民族地区文物数量也增长明显。
第一至第七批国保单位总数为4296处。
列表
古遗址
古墓葬
古建筑
石窟寺及石刻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其他
参见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文献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PDF格式扫描件),来源
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励小捷就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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