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语黔东方言
划分
黔东方言内部语法一致,语音有所不同。王辅世(1985)将其划分为三个土语:
北部土语,120万人使用,分布在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凯里市和黄平、雷山、台江、施秉县等县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都匀市,以凯里市三棵树镇养蒿村的语音为代表音。
东部土语,35万人使用,分布在贵州黔东南州的锦屏、黎平、剑河和湖南西南的通道侗族自治县,以锦屏县偶里乡的语音为代表音。
南部土语,50万人使用,分布在贵州黔东南州的从江、榕江、丹寨等县和广西北部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以融水县红水乡振民村的语音为代表音。
这种三分法目前被ISO 639-3采用。
李云兵(2000)又补充了一个土语:
西部土语,1万多人使用,主要在黔东南州麻江县龙山乡聚居。黔东南州的凯里市、榕江县,黔南州的都匀市、三都县,和河池市的南丹县也有散居。1992年被定为瑶族,他称“绕家”。
吴正彪(2009)把黔东方言分为七个土语。
语音和文字
原有传教士创制的胡托苗文等老苗文,但使用范围局限,不通行。 1950年代制定的《苗文方案草案(黔东方言)》规定黔东方言苗文以“养蒿的语音为标准音”。现在通行的黔东方言苗文和草案略有区别。本段主要介绍养蒿语音和现行黔东方言苗文。
声母
养蒿话的声母如下。
苗文中不把di、ti、ni、hni、dli、hli、li看成是独立的声母,而是把其中的i看成韵母的一部分。苗文把本族语的 /z/ 统一为n,r只用来拼写借词(普通话r借入黔东苗语后读 /z/ )。送气音和清鼻音只能出现在阴调(第1、3、5、7调)音节中。除叹词、语气词外,零声母实际是喉塞音声母 /ʔ/ (苗文中不标),而且只能出现在阴调音节中。
各土语间声母有很好的对应关系。东部土语和南部土语中没有清鼻音和送气清擦音,hm、hn、hl、hli、hf、hs、hx合并到m、n、l、li、f(或h)、s、x。东部土语中,di、ti、hni、c、 /z/ 合并到j、q、ni、x、ni,而w读作 /w/ 。南部土语中,hni读作 /nʲʑ/ , /z/ 读作 /nz/ ,部分ni变为hni,部分s和x互换。
韵母
养蒿话的元音如下:
其中 /e/ 只用于复韵母和外来语, /ə/ 在齿龈音、小舌音和零声母后实际读作 [əw] 。养蒿话本族语复韵母有 /ej/ 、 /en/ 、 /ɑŋ/ 、 /oŋ/ 。苗文把声母的颚化看成韵母的韵首,再加上外来语韵母,共有二十多个韵母。下表中加括号的韵母只用于借词。
j、q、x、hx、y五个声母不和i列韵母相拼。
声调
黔东方言各土语都有八个声调,没有连读变调现象。
北部土语第2调的调值多为45。养蒿的第4、6调,偶里的第3、8调,振民的第6调音节在声母之后有浊送气。养蒿第4调的浊送气成分较轻。苗文里声调字母标在音节末尾。
现代汉语借词一般从当地的西南官话借入。
参考文献
王辅世主编,《苗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5年。
王春德,《苗语语法(黔东方言)》,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
李云兵,《苗语方言划分遗留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年。
吴正彪,《黔东方言苗语土语划分问题的再探讨》,《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0卷(2009),117至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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