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
中国
秦、两汉、新、魏、西晋、前赵、东晋、宋、南齐、梁、陈、隋、唐、后梁、后唐各朝沿用秦始皇之传国玉玺,上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和氏璧制造,其中在王莽篡汉时,曾向当时的太皇太后王政君索取传国玉玺,王政君非常愤怒,便将玉玺取出摔砸于地,为此传国玺还碎了一角,虽然日后王莽以黄金补上缺角,却仍看的出摔碎的痕迹。传国玉玺是在后唐末帝李从珂之时。
在宋朝以前,皇帝通常也同时沿用秦朝乘舆七玺的制度,即在仅用于礼仪场合的传国玺外,另作皇帝日常办公用玺六方(皇帝之玺、天子之玺、皇帝行玺、天子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信玺),重大礼仪时与传国玺一道作为礼器同列于御座御舆之前,象征皇权至上。惟唐初失传国玺,唐太宗另作一方宝玺代替,后复得传国玺,则自作宝玺易名“皇帝神玺”,传国玺称“受命玺”,与皇帝天子六玺合为乘舆八玺。五季纷扰,玺制混乱,至宋,皇帝就只用三方宝玺,一方为礼仪用玺受命宝(但并非秦传国玺,而是自作玺),另两方为日常办公所用的“书诏之宝”与“天下合同之宝”。宋徽宗时虽复活乘舆八玺之制,但为了强调自己的正统,除了那方被认为是秦传国玺的新受命宝外,又另作定命宝、镇国神宝等,建炎南渡以后又作大宋受命中兴之宝等,是为明清宝玺泛滥之滥觞。
在宋朝时,有农民在田地中掘出传国玉玺,被宋廷认为是秦始皇所制传国玺,乃列入徽宗乘舆八玺之列,但时人有认为其为伪造。后金朝夺去此传国玉玺,传至元朝。元亡时被携往北方,明成祖北伐时蒙古曾献国玺,但明成祖发还蒙古汗准其使用,满清征伐蒙古亦得此玺,因而称帝,但后来亦被乾隆帝判为伪物。明、清两朝即大量制作玉玺以减轻传国玉玺的重要性。明初洪武、永乐两朝制玺十七方,嘉靖年间再制七玺,称二十四御宝,由尚宝司官掌管。清至乾隆时藏宝三十九方,高宗选定其中二十五方作为正式国宝,称清二十五宝。
太平天国起义时,天王亦造了一个新的玉玺,天王玉玺是用青玉制成,正方形,边长20.4厘米,高2.7厘米,纽高7.4厘米,纽背刻有云纹,纽侧刻双凤朝阳纹。玺文四周,上刻双凤朝阳纹,左右刻龙纹,下刻立水纹。玺文用宋体正书阳刻,共44字。玺文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正中为“天父上帝”四个大字,竖读;两旁为“玉”“玺”两个大字,又“太”“平”两个小字;小字“太”的外面,有“恩和”两个大字,竖读;小字“平”的外面,有“辑睦”两个大字,竖读。为四言八句,自右至左,依次为“永定乾坤”“八位万岁”“救世幼主”“天王洪日”“天兄基督”“主王舆笃”“真王贵福”“永锡天禄”。太平天国这枚玉玺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日本
日本天皇御玺玺印(模拟图像)
日本天皇亦有使用玺作为署名盖印,称为“御玺”。而日本历代天皇传位时的象征三神器,其地位和象征意义和中国的传国玉玺等同。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另命篆刻家小曾根干堂雕刻国玺,取名为“大日本国玺”。
参见
清朝玉玺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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