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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谱网 头条 人物百科

承宣布政使司

2020-10-1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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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明朝布政使司官制承宣布政使司,前身为元朝的行中书省。在宋金元官员兼职分“行、守、摄”,“行”为兼领低于本职的,元代以军事统帅兼领中书省宰相衔,而通常军事统帅为亲王或国王,故曰‘“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朱元璋攻下集庆之后,韩林儿授朱元璋“吴国公”,朱元璋以吴国公兼领江南等处行中书省;韩宋龙凤四年(1358年)在婺州设中书分省,之后每攻掠地方即设行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裁撤行中书省主官行省平章政事与左右丞,将行省参知政事改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行省左右司为经历司。原行中书省职权至此分割为三,布政使司专责民政事务。承宣布政使意涵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自此,承宣布政使司即取代行省,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南京(南直隶)不设承宣布...

沿革

明朝布政使司官制

承宣布政使司 ,前身为元朝的行中书省。在宋金元官员兼职分“行、守、摄”,“行”为兼领低于本职的,元代以军事统帅兼领中书省宰相衔,而通常军事统帅为亲王或国王,故曰‘“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朱元璋攻下集庆之后,韩林儿授朱元璋“吴国公”,朱元璋以吴国公兼领江南等处行中书省;韩宋龙凤四年(1358年)在婺州设中书分省,之后每攻掠地方即设行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裁撤行中书省主官行省平章政事与左右丞,将行省参知政事改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行省左右司为经历司。原行中书省职权至此分割为三,布政使司专责民政事务。承宣布政使意涵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自此,承宣布政使司即取代行省,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南京(南直隶)不设承宣布政使司,由中书省直辖,故名“直隶”。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后,撤废中书省,京师(南直隶)及全国十二承宣布政使司直属于六部;布政使品秩改为从三品、参政从四品。十四年(1381年)增设左右参议,正四品;各布政使司增设布政使一人,成为左、右二布政使。十五年(1382年)设云南布政司。二十二年(1389年)定布政使为从二品。建文年间将布政使升为正二品,并裁减为各一人,明成祖恢复旧制 。永乐元年(1403年)以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升格为“行在”,撤销布政使司。五年(1407年)设交趾布政司;十一年(1413年)设贵州布政司(布政使仅置一人)。宣德三年(1428年)裁撤交趾布政司;全国除了北直隶、南直隶之外,定为十三布政使,明中期以后常以公侯等大员“行”尚书省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各处,定制后有可能专派而非其他官员兼任,连“行”亦省略,故通俗称为“两京十三省” ,此时的“省”就非中书省而是尚书省兵部了。

自宣德年间开始出现临时任制、军事性质的总督或巡抚,如无特别授权监理粮或监理刑名则不得干涉布政使、按察使的职权。自明初到正统年间,布政使司地位等同六部,常有布政使进入中央为尚书、侍郎或副都御史出任布政使;景泰后布政司地位下降,没有同六部授官的情形。

明朝布政使司的主官为左右布政使,其下设有:

布政使司左右参政(员额不定),从三品。

布政使司左右参议(员额不定),从四品。

经历司

照磨所

理问所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大使各一人,从九品、副使各一人。

清朝布政使司官制

清朝建立后,沿袭明制。顺治三年(1646年),各省仍置左、右布政使,贵州省不设右布政使;废除南直隶部院侍郎,置江南省左右布政使。十八年(1661年)江南省分省,江南左布政使驻江宁、右布政使移驻苏州。康熙二年(1663年)陕西省分省,陕西右布政使移驻巩昌治甘肃;七年湖广省分省,湖广右布政使移驻长沙治湖南。

六年(1667年),改江南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改陕西左布政使为西安布政使、右布政使为巩昌布政使;改湖广左布政使为湖北布政使、右布政使为湖南布政使;同时定制将每省两个布政使整合为一个布政使(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不分左右,为从二品,陕西仍为两人,称为“守道”。八年(1669年),直隶省设口北道度支使兼山西布政使衔;改西安布政使为陕西布政使、巩昌布政使移驻兰州为甘肃布政使。雍正二年(1724年)直隶守道改为直隶布政使。乾隆十八年(1753年)停止各省守道兼布政使、参政、参议衔。二十五年(1760年)安徽布政使回驻安庆,江苏布政使分为江宁布政使、苏州布政使;二十六年(1761年)二月定制驻江宁者为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驻苏州者为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至清朝中叶共有十八布政使司,俗称“十八行省”或“内地十八省”。

光绪十年(1884年),甘肃新疆省建省,增设甘肃新疆布政使,驻迪化府;十三年(1887年),福建台湾省,增设福建台湾布政使,驻台北府。宣统二年(1910年)各省布政使司改设为财政公所,主官仍称布政使,废止经历以下各官职。

清朝布政使司的主官为左右布政使(康熙六年裁减一人),其下设有:

布政使司左右参政,从三品(非常置)。

布政使司左右参议,从三品(非常置)。

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江宁、苏州、湖南、甘肃不设)。

都事一人,从七品(福建、河南各一人)

照磨所

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裁)。

库大使一人,正八品。

仓大使一人,从九品。

宝源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康熙三十八年裁)。

明朝布政使司

十三布政使司

山东布政使司

山东承宣布政使司衙门驻济南府。

下辖六府、十五州、八十九县。

山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太原府。

下辖五府、三直隶州、十六州、九十六县。

河南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开封府。

下辖八府、一直隶州、十一州、七十九县。

陕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西安府。

下辖八府、二十一州、九十五县。

四川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成都府。

下辖十三府、六直隶州、十五州、一百十一县、一宣抚司、一安抚司、十六长官司。

江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南昌府。

下辖十三府、一州、七十七县。

湖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武昌府。

下辖十五府、二直隶州、十七州、一百零八县、二宣慰司、四宣抚司、五安抚司、二十一长官司、五蛮夷长官司。

浙江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杭州府。

下辖十一府、一州、七十五县。

福建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福州府。

下辖八府、一直隶州、五十七县。

广东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广州府。

下辖十府、一直隶州、七州、七十五县。

广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桂林府。

下辖十一府、四十八州、五十县、四长官司。

云南布政使司

洪武十五年(1382年)平定云南而设。布政使司衙门驻云南府。

下辖十九府、二御夷府、四十州、三御夷州、三十县、八宣慰司、四宣抚司、五安抚司、三十三长官司、二御夷长官司。

贵州布政使司

永乐十一年(1413年)设,与都指挥使司共治。布政使司衙门驻贵阳府。

下辖十府、九州、十四县、一宣慰司、七十六长官司。

明朝撤销的布政使司

平燕布政使司

建文时燕王朱棣叛,发动靖难之役,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沦陷,惠帝于真定府另设平燕承宣布政使司,负责未受燕王控制之原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所属府、州、县之政务。

交趾布政使司

永乐五年(1407年)平定越南内乱而设,至宣德三年(1428年)因反复叛乱,放弃越南而裁撤。

清朝布政使司

直隶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保定府。

顺天府以外,下辖十一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九州、一厅、一百零四县。

江南布政使司

江南左→安徽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安庆府。

下辖八府、五直隶州、四州、五十一县。

江南右→江苏布政使司

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江苏布政使司,又称苏州布政使司,布政使司衙门驻苏州府。

下辖四府、一直隶州、四厅、三十二县。

江宁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

曾作为江宁布政使司衙门的瞻园

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江宁布政使司,布政使司衙门驻江宁府。

下辖四府、二直隶州、一直隶厅、三州、三十县。

山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太原府。

下辖九府、十直隶州、六州、十二厅、八十五县。

山东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济南府。

下辖十府、三直隶州、八州、九十六县。

河南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开封府。

下辖九府、五直隶州、一直隶厅、五州、九十六县。

陕西布政使司

陕西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

陕西布政使司衙门

布政使司衙门驻西安府。

下辖七府、五直隶州、五州、七厅、七十三县。

甘肃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兰州府。

清末1884年析甘肃省置甘肃新疆省后,甘肃本省下辖八府、六直隶州、一直隶厅、六州、八厅、四十七县。

甘肃新疆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迪化府。

下辖六府、二直隶州、八直隶厅、一州、一厅、二十一县。

浙江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杭州府。

下辖十一府、一直隶厅、一州、一厅、七十五县。

江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南昌府。

下辖十三府、一直隶州、一州、四厅、七十四县。

湖广布政使司

湖北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武昌府。

下辖十府、一直隶州、一直隶厅、六十县。

湖南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长沙府。

下辖九府、四直隶州、五直隶厅、三州、六十四县。

四川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成都府。

下辖十五府、九直隶州、三直隶厅、十一州、十一厅、一百十八县、二十九土司。

福建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福州府。

清末1885年析福建省置福建台湾省后,福建本省下辖九府、二直隶州、一厅、五十七县。

广东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广州府。

下辖九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四州、一厅、七十九县。

广西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桂林府。

下辖十一府、二直隶州、二直隶厅、十五州、八厅、四十九县、二十四土州、四土县、十三土司。

云南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云南府。

下辖十四府、三直隶州、六直隶厅、二十六州、十二厅、四十一县、一土府、三土州、十八土司。

贵州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衙门驻贵阳府。

下辖十二府、一直隶州、三直隶厅、十三州、十一厅、三十四县、五十三土司。

清朝撤销的布政使司

福建台湾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

台湾布政使司衙门

台湾布政使司衙门驻台北府

下辖三府、一州、三厅、十一县。

清光绪21年(1895年),台湾被割让予日本,福建台湾布政使司被裁撤。

注释

^ 如“广东省”行政区域或省级行政机关,于廷寄等正式公文中称作“广东等处布政使司”。

参考文献

来源

《明史》

《清史稿》

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

《中国历史地图集》

参见

中国一级行政区

元朝行政区划:行中书省

明朝行政区划 →清朝行政区划

明朝官职表 →清朝官职表

明朝都布按三司

明清守巡道(藩臬二司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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