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音技法
写作技巧
基于音列中的十二个音的重要性都是相同,因此在音乐创作时,为免令某些音过分地突出,有一些规则是需要遵守的:
一条音列内的音,必须用尽;
当某一个音用过后,除非作为延长、延续或八度转移,否则在使用下一条音列前,该音不应该再次出现;
当几个音进行和声时,应避免出现传统乐理中被视为过分主导(dominant)的和声或和弦,如纯五度、大三度、大三和弦、小三和弦、甚至是减七和弦等。 例如在任何一个P音列,第2和3音一并使用时,会产生具主导的大三度和声,这在十二音技巧中是不鼓励的采用的。其中一个改善的方法,就是再将第4音加进去,让2、3、4音同时制造出不明确的大小三度及不协调的小二度音程,便可解决了主导和声的情况。
同一时间可以使用多于一条音列运行,但不同的音列应避免影响(或介入)其他音列的运行中。
例子
假设有下列的一条原形音列及其变化:
以下是一个模拟的创作乐曲,高音谱号部分采用了原形音列P0(以紫红色表示),而低音谱号部分则采用反行音列I0(以绿色表示),数字表示该音列内的次序。
其中在第2小节,高音谱号内的G音(第3音)在不断在维持,而音列内其他的音仍然按次序出现,这种情况下会被视为一个音的延续,按原则,该音只要没有曾被中断,是可以不断重复的;亦容许八度移位(见第2小节第3拍的切分音)。最后第3音和第8音由和声变为单独音,因此当到达第9音(第3小节)后,第3音和第8音便不能够再使用。
低音谱号方面,大致依据和声的模式出现,当中第5-8音可视为一个组合,以第5音延长来结合第6-8音;而第9-12音则为另一个组合,但这次则第10音则作为延长音,其余三个音同样以分解和弦形式出现。进一步来说,如果某几个音是看得出以一整组的方式显现出来时,则可以容许次序上作出调整,固此低音部分在第3小节后半部分可以有以下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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