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马联盟
联盟/帝国成立
一名画家描述波美拉尼亚的艾利克于1397年6月13日加冠卫冕
联盟的成功有赖玛格丽特一世的功劳。她是丹麦国王瓦尔德马四世的女儿、挪威国王哈康六世的王后。玛格丽特在10岁时就嫁与哈康六世,二人的儿子奥拉夫四世获确认为挪威王室的继承人。1376年,奥拉夫从外祖父继承了丹麦国王的王位,成为了丹麦的奥拉夫三世;而母亲玛格丽特则成为了奥拉夫三世的监护人。1380年,哈康六世逝世后,奥拉夫接任成为挪威国王,丹麦及挪威两国王国从此成为一个共主邦联,由一个儿童担任君主,由他的母亲担任监护人。原挪威属地格陵兰岛、冰岛和法罗群岛亦从此开始受丹麦统治。
然而,在奥拉夫得以成年并正式掌权以前,他在1387年逝世。玛格丽特使丹麦议会选举她为摄政者,但不能使用“太后”的称号。翌年2月2日,获挪威确认为摄政者。之后,她收养了姐姐的孙儿、即波美拉尼亚的Vartislav王子的儿子,并为他改了一个北欧化的名字埃里克。玛格丽特策划挪威议会确认埃里克成为挪威王位的继承人,尽管他在王位的继承线上并非第一人。结果在1389年,埃里克顺利当上挪威君主,而玛格丽特依然担任新君的监护人。
是时,瑞典与梅克伦堡公国是共主邦联,由阿尔伯特担任国王。当时阿尔伯特与贵族的领袖有争议。1388年,阿尔伯特的推选玛格丽特担任由他们控制的瑞典部分的摄政者,并承诺协助她征服余下的瑞典领土。当时,他们的共同敌人都是汉萨同盟与及德国对斯堪的那维亚经济的影响。当丹麦及瑞典联军在1389年击败阿尔伯特被俘释放后,由于未能在3年限期内清付联军苛索的6万马克军饷,阿尔伯特被逼放弃王位,使玛格丽特在瑞典的地位得以巩固。这时,三个北欧王国都在同一位摄政者之下统一。玛格丽特承诺贵族原有的政治影响力及特权在联盟下不变,而她所扶植的埃里克自从在1389年成为了挪威国王之后,亦很顺利的在1396年接掌丹麦及瑞典的王位。
1397年6月17日,丹麦、瑞典和挪威的代表在瑞典南部一个距离丹麦边境很近的城市卡尔马的阿克斯胡斯城堡内行行会议,并签订《卡尔马条约》。条约约定三个王国共同拥戴同一位君主,建立永恒的联盟。这一位君主必须从上一任离世的君主的各个儿子中挑选。各国虽然组成联盟,但仍然保留了各自的王国地位,而内政亦保持独立,并根据各地原有的法规,由当地的议会管治;不过外交和国防事务则由共同君主总揽。在卡尔马,年仅15岁的埃里克在丹麦及瑞典的总主教加冕之下,成为三国的共同君主,但玛格丽特依然继续掌有联盟的控制权,直到1412年逝世为止。
纷争
联盟的稳定,在于三国共同选出一位共主;但是,在联盟时期,丹麦国王并不总是可以兼任瑞典摄政或国王,这主要是由于各种利益关系,使旧君驾崩时,各国(主要是瑞典)按自己的需要而选出君主。
联盟成立后,瑞典人对于丹麦人经常与德意志地区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梅克伦堡及波美拉尼亚交战并不高兴,因为瑞典当时的经济以向欧洲大陆,特别是德意志地区出口铁为主。联盟初期,玛格丽特一世的怀柔手段使丹麦王室受到各国贵族的拥戴,但后来丹麦王室不断企图控制挪威和瑞典的内政事务,导致联盟的离心离德。频繁的战争一来影响了瑞典的收入,二来由丹麦主导的中央集权政府亦引起瑞典人的猜疑。因此,瑞典枢密院要求政府维持相当限度的自治。 当巴伐利亚的克里斯多伐在1448年驾崩后,引起了联盟的权力真空。瑞典选出了卡尔八世担任君主,意图透过选出一位来自瑞典的君主来重新建立联盟。翌年,卡尔八世亦被挪威选为君主,但有指选举的票数里,荷尔施泰因的票数比瑞典和挪威的票合起来还要多。就此事件,丹麦枢密院决定任命欧登堡的克里斯蒂安一世为丹麦君主。在往后的70年,联盟一直为瑞典及丹麦的及战争所占据。
在位时期。在这些间隙里,瑞典的实际统治者通常是从本国贵族中选出的摄政官。三国的联盟把整个北欧地区置于一个国王的统治下,有利于北欧国家对抗德意志汉萨同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贸易垄断地位。
为打破汉萨同盟对波罗的海贸易支配继续对外扩张,丹麦经过长期战争吞并了德意志的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丹麦奥尔登堡王朝的克里斯蒂安一世取得了德意志地区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施泰因的统治权。15世纪末,丹麦王室和瑞典贵族的矛盾激化,反对联盟的冲突不断爆发。克里斯蒂安二世(1513—1523年在位)于1520年亲率重兵攻占了被瑞典反对派贵族控制的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并且杀害了大批参与叛乱的瑞典贵族,史称斯德哥尔摩惨案。事件引发了达拉纳起义,1521年瑞典贵族古斯塔夫·瓦萨在达拉纳重新招募了一支反抗丹麦的军队。1523年,古斯塔夫·瓦萨在汉萨同盟的帮助下攻入斯德哥尔摩,丹麦军队战败,瑞典恢复独立。1523年6月6日,古斯塔夫·瓦萨在斯特兰奈斯当选成为瑞典国王,恢复瑞典的主权,并使联盟瓦解。直到现在,6月6日仍然是瑞典的国庆,但要到2005年,瑞典国庆才正式成为法定假期。
解散之后
瑞典恢复独立后,卡尔马联盟已经瓦解,但丹麦和挪威仍然维持着联盟国家。1536年,当一场内战完结后,挪威在未被事先知会的情况下,被丹麦枢密院单方面取消王国的地位,降为丹麦的省,并由丹麦副王和官吏统治。虽然挪威方面的议会并不承认此事,并保持其独立的行政架构及法律体系,但这件事实际上令到挪威原先的领地:冰岛、格陵兰及法罗群岛成为了丹麦的直接领地。17世纪,瑞典为争夺波罗的海霸权和对挪威的宗主权,不断与丹麦交战。1645年丹麦割让了耶姆特兰和海里耶达伦给瑞典。1658年,丹麦割让了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长期南端的斯科讷和布胡斯给瑞典。1809年,俄罗斯帝国兼并了瑞典统治下的芬兰。拿破仑战争后,根据1814年《基尔条约》,丹麦被逼把挪威割让与瑞典国王卡尔十三世。在当时的挪威总督克里斯蒂安·弗雷德里克的领导下,挪威宣告独立,并举行制宪会议,推举克里斯蒂安·弗雷德里克成为挪威国王。经过了短暂的武装抵抗,瑞典同意挪威的独立,但要求挪威与瑞典王国建立跟先前与丹麦相同的联盟国家架构。1905年,挪威以和平的方式从瑞典独立。1944年,冰岛脱离丹麦独立。法罗群岛和格陵兰至今仍为丹麦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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