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理论观点
马克斯·韦伯
作为公共行政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组织的形成、管治、支配均建构于某种特定的权威之上。适当的权威能够消除混乱、带来秩序;而没有权威的组织将无法实现其组织目标。他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分别为传统权威、魅力权威、以及理性法定权威。
传统权威(英语:traditional authority):这是一种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或习俗的权利领导形式,领导者有一个传统的和合法的权利行使权力。更重要的是,传统权威是封建、世袭制度的基础,如部落和君主制。这种权力不利于社会变革,往往是非理性的和不一致的。
魅力权威(英语:charismatic authority):当一个领导者的使命和愿景能够激励他人,从而形成其权力基础,产生魅力权威。对魅力领袖的忠实服从以及其合法性往往都是基于信念。他们或会被灌输神或超自然的力量,如宗教先知、战争英雄或革命领袖。
理性法定权威(英语:rational-legal authority):这是以理性和法律规定为基础行使权威。服从并不是因为信仰或崇拜,而是因为规则给予领导者的权力。因此,理性法定权力的运用能够形成一个客观、具体和组织结构,并且是科层制(官僚制)的基础。
参看
权威主义
暴力
权力
参考书目
Weber, M. The 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New York: Free Press. 1997. ISBN 978-0684836409.
Shepard, J. M. Sociology (9th edition). Belmont, CA: Wadsworth Publishing. 2006. ISBN 978-0495096344.
参考文献
^Andrew Heywood. Politics: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2. ISBN 978-03339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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