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
产生
有限公司得不设董事长职衔,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会,但至少需从股东选出一席董事(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董事会,至少要设三席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权限
直接上级:董事会
下属岗位: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总裁)
岗位性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人
基本职务
一般情况下,董事长对内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常务董事会的最高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是公司“所有权”的代表,类似古代君主的概念,是否是公司虚位元首或握有实权,要依据各家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有实权的董事长可以代表董事会,挑选人才任命为公司的 总裁/总经理(President) 或 首席执行官(CEO) ,等于是委托公司的“经营权”给专业经理人。
其他职权
如果公司内设有总裁/总经理(President)或首席执行官(CEO)等“最高责任者”职位,基本上都是由董事长任命的,理论上董事长也可以随时解除他们的职务;不仅如此,董事长可以随时解除任何员工的职务,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一位强大的董事长,可能拥有一家公司内真正的生杀大权,这种大权有时候来自他掌握的多数股份,有时候来自他的人脉资源,或者来自他早年积累的威信,这时董事会不过是其傀儡而已,总裁/总经理(President)和首席执行官(CEO)也必须真正而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对他负责。
但事实上,部分公司的董事长只是一种荣誉性职务,就像君主立宪制下的皇室或是“精神领袖”一样,拥有无比尊荣的地位,却从来不说有分量的话,在公司内的实质地位并非举足轻重。尤其是资产特别巨大、股权特别分散的公司(如跨国企业、公营企业),各大股东及行政人员的关系非常复杂,董事长只是一个德高望重、用来维持局面的职位而已,除了召开董事会外,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权力,这时主要权力集中在总裁或首席执行官身上(有时连召开董事会都是应总裁或首席执行官的要求)。
但也有许多公司的创办人会担任 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Chairman of the Board and President) 或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hairman and CEO) ,将于一身。
未设置董事会之中小企业
在日韩企业中,President等同社长职称(总裁/总经理),且日韩中小企业(有限公司)不一定设有会长(董事长)和董事会,所以President(社长)在日韩有可能是指中小企业负责人。当President被作为公司负责人职称使用时,则General Manager便会被用为总经理的英文职称,简称GM。
各国中小企业(有限公司)或新创立的公司,也不一定有设有董事会,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于创办人或负责人一人身上,则此时President职称就代表公司实际负责人。这也是造成中文里President常被误翻译成董事长(中小企业不一定有董事会,可能实际上没有董事长职称),导致与总裁、总经理职位名称混淆的原因之一。
职级对照
相关条目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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