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总督
创设
始设于明景泰二年(1451年),驻节于南直隶淮安府城(今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全称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不仅管理跨数省长达3000多华里的运河沿线,并且还地方行政事务,在明代和清初(1649-1659)兼庐凤巡抚,管理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和徐州、和州和滁州3州;自清末的1860年(咸丰十年)起节制江苏长江以北诸镇、诸道。而各省的督粮道,都隶属于漕运总督。
隋唐以后历代朝廷都十分重视运河漕运,以其为国家经济的命脉。自隋代开凿大运河,朝廷就在淮安设漕运专署,宋设江淮转运使,东南六路之粟皆由淮入汴而至京师。明朝在设立漕运总督之前,1404年,永乐皇帝设武职漕运总兵,为正二品衔,率12万军队,专门负责漕运。1451年,设立文职的漕运总督,与总兵同理漕务,称为文、武二院,二者享有同等的权力。每年年初,总漕巡视扬州,经理瓜洲和淮安的漕船过闸事宜,总兵到徐州督管漕船过百步洪、徐州洪等,同理漕参政管押赴京。1621年,才裁撤漕运总兵,而专任文职。
每年漕船到达这里后,需接受漕台衙门的盘查,上万艘粮船的船工水手、漕运官兵在此停留,南来北往的商人在此进行货物交易,旅客也在此盘桓,更加之在这里设常盈仓两处、常平仓两处、预备仓三处、庄仓五处。因此促成淮安城市的繁荣:“扬州千载繁华景,移在西湖嘴上头。”
昔日漕运要地:清江浦大闸口
漕运总督的属下有理漕参政、巡漕御史、郎中、监兑、理刑、主事等级别和职掌各不相同的属官。督催有御史、郎中,押运有参政,监兑、理刑管洪、管厂(造船厂),管闸有主事。文官武将及各种官员达270多人;还下辖仓储、造船、卫漕兵丁2万余人。其中规模最大的造船厂位于清江浦。
裁撤
1860年,裁撤南河总督,将漕运总督从淮安府城移驻原南河总督署,15千米外的清江浦。
1901年,清朝颁布停漕改折的命令。保留每年从上海海运漕粮一百万石至天津,再改由铁路火车运到北京。
1905年初,由于漕运已停,裁撤漕运总督及各省粮道等官,改置江淮巡抚,驻扎清江浦,同年也被裁撤。
明朝时期
明太祖朱元璋曾经设置京畿都漕运司与漕运使,专门负责漕运。洪武元年,漕运使为正四品官员,并设置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品,属官监运,正九品。洪武十四年,罢黜。明成祖朱棣打败明惠帝之后,因永乐迁都,设置漕运总兵官,命平江伯陈瑄治理漕运。宣德年间,明宣宗派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监督漕运。景泰二年,因漕运不断,明景帝命副都御史王竑为首任漕运总督,兼巡抚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凤阳府四府;徐州、和州、滁州三州,治理淮河 。
成化八年,分设立巡抚、总漕各一员。次年,恢复旧制。正德十三年,又分设;三年后又恢复旧制。嘉靖三十六年,因抵御倭寇进犯,增设提督军务巡抚凤阳都御史。嘉靖四十年,合并,改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
清朝时期
顺治、康熙
雍正、乾隆
嘉庆、道光
咸丰、同治
光绪
漕运总督部院遗址
现在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城区中心的漕运总督部院遗址,与淮安城南门、门前的镇淮楼、后面的淮安府衙在同一条中轴线上。这里最初由宋乾道六年(1170年)录事陈敏兴修建,元时为淮安路总管府,1293年阿思重修。明洪武元年(1368年)淮安知府范中建为淮安府署。洪武三年(1370年),知府姚斌改为淮安卫指挥使司。成化五年(1469年),通判薛淮重修,嘉靖十六年(1537年),都御史周金在城隍庙东新建都察院分署。隆庆五年(1571年)知府陈文烛将此重修。万历七年(1579)都御史凌云翼将淮安府迁往城隍庙东,移总督漕运部院于此。漕运公署机构庞大,整个建筑有213间,占地约三万平方米。
参考文献
来源
《清史稿》第197至199卷:疆臣年表一至三(各省总督、河督漕督)
参见
漕运
总督漕运公署遗址
河道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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