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概念
概念
一神教或多神教中的一种主体意识,在人类信仰中两者偶有冲突,导因于不同对象认的知层次,或在语言文字上的定义不同,而产生“混乱”、“迷信”、“排它”或“民主”等意识型态误解。但两者信仰神的本意是相同的。
一神论
造物者,单指认知为创造万有的对象“称谓”,如同“祖父母”、“父母”等相对称谓,名字为何对信众并不是重点,故不同语言地区常有不同名称,但可确指共同的对象,也常无具像(例如:祖灵)。万有“灵性存在”中掌权最大(全能) 的那一位,可供敬拜,因为祂也是将各种权柄分赐出去的那一位,其它万有的权柄都来自于祂,并建议应与其他“灵性存在”礼敬重视程度要有所分别,以免僭越 神,例如:天子于天坛祭天,蒙古人拜长生天...等等。人及万物,虽不能成神但可求神性进化成圣,藉神能以庇护自身的有限。
有神论、自然神论和泛神论
多神:
掌理者、使者(天使)、源生祖,泛指认知为万物皆有各自魂体的对象“名称”,名字为何对信众是重点,故不同语言地区常有相同名称,译音或译义以确指相同的对象,或以具像或图腾(动物、英雄)以确认对象,例如:民众拜神农氏、以黑香(冥香)拜祖先…等等。万有“灵性存在”中除掌权最大(全能)的那一位外,对其他“灵性存在”亦可礼敬崇拜(例:龙祖、狼祖),甚至同样的高举,例如:万物皆佛。人及万物,皆可求神性进化而成同等的神圣能力,以超越自身的有限,或是也可求神性庇护自身的有限。
上座部佛教与大乘佛教的基本共识 :无论是上座部佛教还是大乘佛教,相信这世上有多个超自然界的神明,但不相信这个世界是由一个单一的 神 和他的意志所创造和管治的 。
无神:
存在主义神学
存在主义神学有表现两种型态,第一种表现在强调形而上学(或称为本体论)的学说,该学说主张:上帝是落在现象世界以外的位格,并且人类的认知能力仅仅止于存在着的这个现象世界,换言之,上帝是人类不可能认识的对象──祂永远不会成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客体。
第二种存在主义神学的表现在于强调我们应该同情“生而为人”这种无可施为之处境上。简单说这就是经祁克果与尼采再提出以后影响欧洲哲学的存在主义之精神内容。
详见存在主义神学
存在与否
不只在宗教界,也有许多哲学家(尤其在中世纪),例如迈蒙尼德、奥古斯丁(基督教教父)、荷马等及一些近代科学家和哲学家如牛顿、斯宾诺莎等,都认为神是存在的。不过,在同一时期,也有许多哲学家,否认神的存在。近代的不可知论者的代表人物伯特兰·罗素,则相信上帝是否存在是无法证明的,但无法否认其他众人感知的存在,这涉及了哲学上“实存”的争议,也涉及量子物理观察的粒子质能现象课题。
神学上,如同即使人与父母分离,但看到人就知道(证得)他父母的存在,看到万物也能知道神的存在。
不同地方因文化和宗教而有不同的神的观念。
各宗教的神学观
一神教
一神教当中如犹太教和基督教中的神,由于历史原因,也被翻译成上帝或上主,而教中的神,则被翻译为。从一神教的教义出发,神有各种属性,最常见的能力包含全知(无穷的知识)、全能(无限的权力)与无所不在。与多神教的神祇不同,神更拥有简单、永恒、必要及唯一性。
另外与神祇不同的是神被视为是无形及非物质,也非偶像。这些属性尤其见于早期犹太教、基督教及教教义。
多神教
多神教中的神的定义与一神教中的定义有很大不同,如于北欧神话、希腊信仰(奥林匹斯十二主神)、罗马信仰、古巴比伦信仰、中国民间信仰、道教、神道教、印度教及玛雅信仰等。
参见
神义论
神 (一神教)
参考文献
Alvin Plantinga. "God, 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of," 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 Routledge,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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