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历史
第一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朱利安·赫胥黎希望为国际自然保育联盟提供一个更学术的平台,于是发起一个大会,创办了这一新的环境机构来实现这一目的。
第一届大会于1948年10月5日在法国枫丹白露举行,共有来自18个政府、7个国际组织和107家地方性保育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共同签署“建制条案(constitutive act)”,创立本组织(当时名为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ature.)
联盟建立后,其首要战略以及机构宗旨便是拓展和推动于世界高速的发展相匹配的、互惠的自然保护管理安排,同时帮助居民和国家更好的保护动植物资源。
1978年,灵长类动物学家理查德·罗汉(Richard Wrangham)建议IUCN资助由戴安·福西新成立的手指基金会(Digit Fund),用以在卢旺达阻止针对山地大猩猩日益恶化的偷猎行为。IUCN回绝了这一建议,与此同时,IUCN帮助卢旺达政府将维龙加火山向游客开放,以此帮助当地政府获得资金保护大猩猩。
使命
IUCN旨在影响、鼓励及协助全球各地的社会,保护自然的完整性与多样性,并确保在使用自然资源上的公平性,及生态上的可持续发展。联盟及下属的所有机构都致力于满足并解决各国、各群体和居民的需求,并将其作为联盟的首要行动准则。如此一来才能更好地使国家、群体和居民肩负起对未来长期性自然保护目标的责任。
IUCN的世界自然保育战略(1980) 正式基于这样的理念而颁布的。战略清晰地表达了IUCN希望与其他推动者开展对话,与之一道更加高效的推动社会的发展。这一战略广受好评,并并且帮助IUCN获得了许多捐赠者,这些捐赠者自知不能单靠自己如此有效地与发展中国家展开对话。此外,即使是联合国机构或者世界银行也未必能有效参与此类沟通。
随着“世界自然保育战略”的发布以及可持续发展纪元之黎明的到来,由于一些机构的阻碍,实现上述目标仍然非常不易,比如世界银行发布了“回归自然”。这些行为使得许多更加有影响力的机构参与其中(除世界银行外还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推动环境自由市场的发展,即所谓“自然资源”的自由交易。这使得富有的投资者和跨国公司可以大肆购买以前被认为是难以认定的公有产物,比如水资源和生物资源,也使得他们可以去污染大气。
依据着“可持续发展”这一富有先见之明的理念,IUCN 不断在世界各国蓬勃发展,建立了一个由志愿科学家为主体,可提供技术支持的人才库;为各国提供本土化的建议和保育自然服务;扩展委员会成员组织、国家以及咨询机构。 IUCN 能否抵住压力,协调其建立理念并将其植入个发展机构,这一点我们拭目以待。
IUCN的三大支柱:会员组织、6个科学委员会、专业秘书长。
组织结构
世界自然保护大会
世界自然保护大会(World Conservation Congress)是IUCN的最高管理机构,每四年召开一次。大会的管理由理事会指导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和团体会员工作。
秘书处
IUCN总部位于瑞士格兰德
IUCN秘书处设于瑞士格兰德总部,由来自60多个国家的1000多名工作人员在此共事,由秘书长采取分散式领导。管理工作由主席所领导的议会负责。2007年一月,世界发展与保育领域的杰出专家、领导人,茱莉亚·马顿-勒菲弗女士(Julia Marton-Lefèvre)被任命为总干事,接任于2006年6月调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担任执行干事的阿奇姆.施泰纳(Achim Steiner)。威廉·杰克逊(William Jackson)为副总干事。
会员
IUCN联合个国家以及非政府组织。他们在IUCN世界保护大会(IUCN World Conservation Congress)上共同制定联盟政策,批准工作项目,以及选举联盟理事会(相当于公司架构中的董事会)。
为加强会员之间的合作、协调IUCN各机构的工作、推动会员参与计划及使IUCN的管理顺利,同一国家、区域或局部地区内的IUCN会员可组织委员会。此类国家或区域委员会之提案必须符合IUCN规章。
委员会
IUCN辖下分别有6个委员会,由10,000名来自不同范畴的义务专家组成,负责评估世界自然资源,在IUCN制定保育措施时提供咨询服务,六个委员会包括:
物种存续委员会
SSC有700名会员,为联盟在物种保育工作中的技术顾问,推行受绝种威胁的物种的保育工作。SSC负责制定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截至2010年五月,SSC在全球范围内共有7500名以上物种和生物多样性领域专家,在委员会主席西蒙.斯图尔特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
世界保护区委员会
WCPA致力于推动全球范围内个受保护的陆地和海域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委员会共有来自140个国家地区的1400名会员,现任主席为尼基塔·罗伯克恩。
环境法律委员会(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Law, CEL):
CEL负责发展新的法律概念及机制,推行环境法,并加强国家行使环境法的能力。截至2010年五月,委员会有800名会员,现任主席为谢拉·阿比达·扎瓦拉.
教育及宣导委员会(Commission on Education and Communication, CEC):
CEC透过策略性地宣导及教育,教育相关利益拥有人能可持续性地使用自然资源。截至2010年五月,共有超过700名会员,现任主席为凯斯·维勒。
环境经济社会政策委员会(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Economic and Social Policy, CEESP):
CEESP负责为维持生物多样性及保育工作,就在经济及社会因素问题提供专业知识及政策建议。截至2010年五月,共有超过1000名会员,现任主席为阿罗哈·帕瑞克·米德。
生态系统管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Ecosystem Management, CEM):
CEM负责在管理自然或经改动的生态系列上提供专业的指导。截至2010年五月,共有超过400名会员,现任主席为皮耶德·维特。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工作及贡献
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障生物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是IUCN工作的重心。IUCN致力于展示为什么生物多样性是解决世界当前各类迫切议题的关键:应对气候变暖、寻找可再生能源、提高社会福祉以及发展绿色经济。
生物多样性
IUCN 汇聚关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最新资讯以及它们对于人类的影响;在世界范围内不同领域运营多个项目,以便更好的管理自然环境、制定环境政策法规,并加以实践。
气候变化
IUCN将自然作为解决气候变化议题的关键。对于自然的保育可以有效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并且帮助我们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可再生能源
IUCN致力于加速当今社会向生态可持续、社会公正以及经济可行社会转变的步伐。
人类福祉
IUCN帮助政府意识到,自然的保护和国家人民的幸福是紧密相连的。
绿色经济
IUCN和各地政府一道,致力于保证经济、贸易以及投资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可以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此外,联盟与共商两界以及消费者团体一道,将对于环境的关注落实到行动中。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由物种存续委员会(SSC)及几个物种评估机构合作编制,每年评估数以千计物种的绝种风险,将物种编入9个不同的保护级别:
灭绝(EX)
野外灭绝(EW)
极危(CR)
濒危(EN)
易危(VU)
近危(NT)
无危(LC)
数据缺乏(DD)
未评估(NE)
IUCN拥有世界最具综合性的权威出版物、报告、指南以及数据库,为保育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提供支持。 They publish or co-author more than 150 books and major assessments every year, along with hundreds of other reports, documents and guidelines.
参见
IUCN红色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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