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成员
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对非程序性决议案的否决权。
扩展提议
2004年,日本、德国、印度及巴西组成“四国联盟”,借由安理会改造的机会积极争取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四国联盟却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国、韩国、朝鲜反对日本,英国、美国、意大利反对德国,巴基斯坦反对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反对巴西,而美国虽然支持日本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反对日本、德国、印度及巴西拥有“否决权”。此后,德日印巴四国让步,提出争取六个无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议席,四个归属德日印巴,其余两个给与两个非洲国家。但是由于非洲国家一直在争取可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的成员资格,故难以获非洲国家支持。新增常任理事国方案最终不获通过。
2007年2月,日本再次计划与印度、巴西和德国一起组成“四国联盟”,继续争取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意大利等国发起的“咖啡俱乐部”一直反对扩充常任理事国的名额。
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
《联合国》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对“否决权”并无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通常将常任理事国对提案投反对票的行为称之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在1946年2月16日,当时的苏联在、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了反对票。
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为了各自的战略利益,频繁使用否决权否决对方集团提出的议案。苏联和美国曾使用多达100多次的否决权。而中国则只使用过6次。
冷战结束后,部分联合国成员国希望改革安理会否决权,认为应当限制常任理事国动用否决权,但受到美国、中国和俄罗斯的反对。
参见
联合国:联合国、国际法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否决权、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改革:四国联盟、咖啡俱乐部
核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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