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
栔
《营造法式》中还使用一种附加度量:“栔” “栔广六分°,厚四分°” 有些木制部件,一材的广度还不够,还要多加一栔;一材一栔叫做“足材”,例如华栱就是一种足材栱(广21分°)。
《营造法式》规定:殿柱的直径定为两材两栔至三材。一等的两材两栔殿柱直径=2x9寸+2x6分=19.2寸,二等两材两栔殿柱直径=2x8.25+2x5.5=17.6寸;余类推。
实物
山西大同善化寺二等材斗拱
一等材实物:
二等材实物:
材分°制的消亡
太和殿斗拱
紫霄殿的斗栱
从明代开始,斗拱越作越小,用材的等级比宋代下降了4到5级,明初重要的十一开间的太和殿,经测量斗口厚度仅有4寸,相当《营造法式》规定的用于小亭榭的八等材;湖北武当山紫霄宫的斗口测得2.5寸。清代建筑,缩水更多,故宫中和殿斗口,仅得2.5寸,只合宋代“等外材”;木材截面的广厚比也由3:2趋向于1:1;其原因是楠木短缺,难得截面大的木材。
由于清代官用木材的宽、厚以及宽厚比都偏离宋代规格太远,《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清式营造则例》等官方文件已不用“材分°”模数制,另创斗口模数制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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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全集》《营造法式注释》 第七卷 80页注4,为了区别分寸的分和1/15材的“分”,梁思成创造“分°”
^潘谷西 何建中著 《营造法式解读》东南大学出版社 44页 ISBN 7-5611-0133-4
^(宋)李诫撰 《营造法式》卷四 《大木作制度一》 71-73页 中国书局 2006 ISBN 7-80568-974-1/K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103页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82页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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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169页
^《梁思成全集》《营造法式注释》 第七卷 79页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80页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81页
^^ (宋)李诫撰 《营造法式》卷五 大木作制度二99页 中国书局 2006 ISBN 7-80568-97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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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瑜著 《明代官式建筑大木作》6页 东南大学出版社 ISBN 7-5641-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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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瑜著 《明代官式建筑大木作》9-10页 东南大学出版社 ISBN 7-5641-0074-6
宋李诫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 第71-73页 中国书局 2006 ISBN 7-80568-97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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