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
法律
中国
针对毒的相关法律有《食品卫生法》,《剧毒物品管制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等,根据中国《剧毒物品品名表》(GB58-93)将毒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 A级无机剧毒物品
第二类 B级无机剧毒物品
第三类 A类有机剧毒物品
第四类 B类有机剧毒物品
利用
有毒物质常作为原料或者反应媒介被广泛运用在工业制品等的制造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贡献。例如:
乙硼烷(B 2 H 6 ) —半导体制造(P型硅膜的形成)
三氢化砷(AsH 3 ) — 半导体制造(N型硅膜的形成)
氰化钠(NaCN)、氰化钾(KCN) — 烫金用溶液
二硫化碳(CS 2 ) —纤维胶(制造人造丝的中间生成物))
铅(Pb)、二氧化铅(PbO 2 ) —铅酸蓄电池的电极
氨(NH 3 ) —氮肥制造
四氯乙烯(Tetrachloroethylene,PCE) —干洗用溶液
此外对人体构成影响的成分,若使用得当也能利用在医疗方面。如肉毒素(botulinus toxin)是肉毒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产生的毒素,将其注射或涂抹在脸部皮肤、可抑制肌肉运动,减少皱纹,具美容功效。蛇毒可防止血栓形成,具药用价值。微量砒霜也能帮助治疗血癌和其他癌症。
代表性的毒物
某些元素的单质
氟(F 2 )、臭氧(O 3 )、磷(P 4 )
硒(Se)、砷(As)
铍(Be)、镉(Cd)、汞(Hg)、铅(Pb)、钚(Pu)、铊(Tl)、钋(Po)等
无机化合物
氰化钾(KCN)、氰化钠(NaCN)
氟化氢(HF)、氰化氢(HCN)、硫化氢(H 2 S)、叠氮化氢(HN 3 )、一氧化碳(CO)
氯化汞(HgCl 2 )等
有机化合物
乌头碱(Aconitine)、鹅膏覃氨酸(Aconitine)、异鹅羔胺(Muscimol)、秋水仙素(Colchicine)、石房蛤毒素(Saxitoxin)、珊瑚礁鱼毒素(Ciguatoxin)、破伤风痉挛毒素(Tetanospasmin)、河豚毒素(Tetrodotoxin)、软骨藻酸(Domoic acid)、海葵毒素(Palytoxin)、肉毒杆菌毒素(Botulin toxin)、蓖麻毒素(Ricin)、胡卢巴碱 (Trigonelline)、短杆菌肽(Gramicidin)、毒芹素(Cicutoxin)等
光气、沙林、梭曼(Soman)、塔崩(Tabun)、VX
戴奥辛、甲苯、尼古丁、多氯联苯、氟代乙酸、甲基汞(CH 3 HgCl)、四乙基铅等
分类
标准名NFPA 704详细记载物质毒性分类。
剧毒物质
乃对人类新陈代谢系统或行动系统产生重大伤害者。包括:阻止过氧化氢酶反应、使血红素无法携带氧等。以下为其列表。
半数致死量(LD 50 )在25mg/kg以下,或者在空气中最大允许浓度低于百万分之三十(30ppm)的都属于剧毒性物品。
有毒生物
有毒生物引发的中毒原因多种多样,既有通过棘刺、牙的毒液引发,也有经过摄取后进入体内引发的中毒症状。
动物
哺乳类—鸭嘴兽
爬行类—眼镜蛇、响尾蛇、蝮蛇、海蛇、珊瑚蛇等各种毒蛇;毒蜥
两栖类— 树蛙、蟾蜍、箭毒蛙、蝾螈等
鱼类—褐蓝子鱼、鳐、河豚、鳗鱼、泥鯭、坑鳒等
软体动物—蓝圈章鱼、芋螺类等
节肢动物—蜘蛛、蝎子、蜈蚣等
腔肠动物—海葵、海蜇等
棘皮动物—海星、海胆、阳隧足、棘冠海星等
植物
有毒植物多含有各种生物碱毒性,具体参照有毒植物。
菌类
毒覃 —鳞柄白毒鹅膏菌、毒鹅膏菌、豹斑毒鹅膏菌、毒蝇鹅膏菌、蝶形斑褶菇、盔孢菌、亚稀褶黑菇、红褐杯伞、鹿花菌、褐盖粉褶菌等
原生生物
引发赤痢症状的变形虫等
其他
鸩毒
食毒文化
毒与饮食文化
有的食物在品种改良以前的原种或改良以后依然含有毒,这様的食物所含毒称为自然毒。 特别是波里尼西亜一帯以芋类为主食的文化圏常将有毒的芋研成粉末,经过水浸泡后溶解出水溶性的有毒物质。在东亚地区如中国,日本也常常将含有氰化物等有毒物质的豆类制作成豆馅食用。另外将河豚等的有毒部位除去后也用于食用。
相关食物有河豚、马铃薯、银杏、蕨等
事件
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
相关条目
环境监测
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
绿色化学
半数致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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