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
兵役制度中国的兵役制度从春秋战国到汉代即实施全民皆兵的兵农合一制。汉朝全民皆兵,基本分为“卫”兵,“戍”卒和“役”卒。唐朝府兵制度起源于西魏宇文泰招募各地豪强从军。随着国家承平日久,军事松弛,上番无事的官兵被京城权贵调遣为私用,“今之将吏,率多贪暴,所务唯狗马,所求唯财物”。开元到天宝年间,府兵上番已经无法维持,终于停止征募,仅保留折冲府。府兵变成应募兵,边帅专任十数年而不调换,如安禄山任平卢节度使达十四年之久。于是,节度使久任地方,其权力日益膨胀,终于演变为地方藩镇割据。以色列全民皆兵,男性得服兵役3年,女性2年,以色列是世界上惟一对妇女普遍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国家。其《兵役法》规定,所有公民,除健康、宗教和生育等原因外,不分男女,年满18岁必须服兵役。由于有宗教背景可免服兵役,一部分人会扮成教徒以逃避服兵役。
兵役制度
中国的兵役制度从春秋战国到汉代即实施全民皆兵的兵农合一制。汉朝全民皆兵,基本分为“卫”兵,“戍”卒和“役”卒。唐朝府兵制度起源于西魏宇文泰招募各地豪强从军。随着国家承平日久,军事松弛,上番无事的官兵被京城权贵调遣为私用,“今之将吏,率多贪暴,所务唯狗马,所求唯财物”。开元到天宝年间,府兵上番已经无法维持,终于停止征募,仅保留折冲府。府兵变成应募兵,边帅专任十数年而不调换,如安禄山任平卢节度使达十四年之久。于是,节度使久任地方,其权力日益膨胀,终于演变为地方藩镇割据。
以色列全民皆兵, 男性得服兵役3年,女性2年,以色列是世界上惟一对妇女普遍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国家。其《兵役法》规定,所有公民,除健康、宗教和生育等原因外,不分男女,年满18岁必须服兵役。由于有宗教背景可免服兵役,一部分人会扮成教徒以逃避服兵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文章价值打分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
当前文章打 0 分,共有 0 人打分
文章观点支持
0
0
文章很值,打赏犒劳一下作者~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秦兵役制度
秦实行征兵制。据云梦荣简,民年17岁“傅籍”,成为“正”(待役者)。每年在郡县服力役1个月,主要从事上木石工程劳作,称“更卒”。一生中,轮流在郡县服兵役1年,充材官、骑士、楼船士,在京都或边郡服兵役1年,当卫士或当成卒。卫士警卫皇宫和官衙,戍卒屯戍边疆(一说材官、骑士、楼船士是正卒,一说材官、骑士、楼船士与卫士、成卒均是正卒)。不服役时,傅籍者是预备役人员。遇有战事,朝廷临时征发,奉调出战。此外,秦朝还实行“嫡戊”制度,即嫡罚商人、贫民、有罪之吏征战或戍边,并在紧急情况下赦刑徒、奴隶为兵。秦朝尚有免役制度。秦律规定,有爵者56岁免老(止役).无爵古60岁免老。贵族子弟、“不更”以上高爵、官吏、“学室”弟于、残疾人等,可免服兵役和徭役。
· 清朝的兵役制度
绿营兵是参照明朝军卫制度改编和新招的汉兵。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因而得名。有马兵(亦称骑兵)、步兵、守兵之分。马兵、步兵亦称战兵。沿江、海设有水师。绿营兵籍,皆注于册,由兵部管理。“骑兵拔于步战兵,步战兵拔于守兵,守兵拔于余丁,无余丁乃募于民”(《乾隆大清会典》卷六十七)。将官归兵部选任,“凡直省武职副将以上,列名具疏请补,参将以下,按月升选”(同上书卷六十)。绿营仅有极少数驻京师,称巡捕营,隶属八旗步军营统领。其余分屯各省,依所辖地域之大小、远近、险要和人口的多少确定兵额,列汛分营,“以慎巡守,备征调”。绿营兵以“镇”为基本单位,作为全国各大镇戍区的基础,设总兵1员,为镇的主将。在总兵之上设有提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各镇总兵;又有巡抚,其兼提督者有权节制各镇。在巡抚提督之上,又设总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巡抚、提督和总兵,为该区域的最高军事长官。各镇绿营兵按协、标、...
· 宋朝兵役制度
宋朝主要实行募兵制。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并实行灾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此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一经应募,终身为伍。北宋规定,诸路募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者充厢军。新兵入伍,即在脸部或手臂刺字,以标明军号,故招募又称招刺。其家属可随住军营。宋军实行拣选制度,每年春秋按上、中、下3等标准进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阙阶官。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降为厢军。老弱者或陈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员”和供军中杂役。禁军、厢军以及土军,一般60岁退役,其衣粮供给减半。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武官制度宋朝武官有阶官和军职之别。武阶官是表示官员等级、确定品位和俸禄而无实际职掌的虚衔,如大尉、通侍大夫、忠训郎等,其升迁称“转官”或“转...
· 明朝的兵役制度
屯田制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征粮。洪武至永乐年间,全国军屯约有八九十万顷。除大量军屯外,还实行商屯作为补助手段,即按“开中法”,由商人在边地募人垦荒缴粮,以补充军粮。募兵制明中期以后,由于大批屯田被豪右、将校侵占,商屯亦因“开中法”遭破坏而废弛,军卒生活无着而大批逃亡,卫所制逐渐崩溃。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京军覆没。为保卫京师,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应急,大规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军队主力。大凡战斗力较强的军队都由招募而来,如抗倭名将戚继光之“戚家军”,俞大猷之“俞家军”等。但是,实行募兵制,养兵耗费大,募兵愈众,国库日绌,于是频繁地向民众勒索,激化了阶级矛盾。至明末,募集之兵训练废弛,战斗力转弱,并相继逃亡,终于无法挽救明朝的灭亡。
· 两汉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两汉兵役制度有一个明显的演变过程。汉初,承秦制.实行征兵制。文帝时,正常征发不能适应戍边需要,晁错建议莫民实边,使边郡常驻之民与常驻之兵合而为一。武帝时,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大批小农破产流亡,豪宫之家多有免除兵役的特权,又战事频繁,兵员需要量大,过去行之有效的征兵制度不能正常进行,也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于是,兼行募兵制。此外,如谪兵、奴兵、少数民族兵也被广泛使用。东汉刘,刘秀改革军制,取消郡县正卒轮流上制度,兵员以招募为主。汉初,民27岁博籍(登记),成为具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为“正”。“正”20或23岁起役.轮流应征,服现役两年。一年在本郡为材官或骑士、楼船了;一年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性质的服役,均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60或56岁止。应役年限内的...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