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总统
任职条件
根据墨西哥宪法第82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能当选总统:
是自然出生的墨西哥公民,拥有全部公民权。父母至少有一人是自然出生的墨西哥公民;
在墨西哥居住至少20年;
选举时至少35岁;
选举前一年必须居住在墨西哥;
不能是任何教堂或宗教派别的领导成员;
选举前六个月不能在军事部门服役;
不能是部长、州长、首席检察官;
不能担任过总统。
总统选举
1917年的宪法规定,任何人只能担任一次总统职位,不能。自从1934年以来,总统选举每六年举行一次。不过,一直到1994年,大多数选举都缺乏透明与公平。
总统选举实行公民投票直接制。候选人依据简单多数制而当选。前总统比森特·福克斯·克萨达的获胜率为43%,埃内斯托·柴迪洛获得了48%,卡洛斯·萨利纳斯则赢得了50%的选票。2006年,现任总统培尼亚·涅托在2012年7月1日以38.21%的得票率在2012年墨西哥大选中获胜,于2012年12月1日就任。
总统权力
目前总统权力包括:
任命首席检察官;
任命联邦地区的首席检察官和警长;
任命内阁成员;
任命大使;
拥有海军、陆军和空军的最高指挥权;
宣布战争与和平权 (须经国会授权);
与外国协定条约权;
颁布法令;
提名最高法院法官;
否决法律;
向国会提交法案。
墨西哥帝国 (1821-1823)
第一次摄政
墨西哥独立后,组成一个由34人治理的临时理事会,理事会确定和签署了墨西哥帝国独立宣言,并任命6人担任摄政。
第二次摄政
奥古斯丁一世
1822年5月19日国会宣布墨西哥为帝国,伊图尔维德成为墨西哥帝国皇帝奥古斯丁一世。1823年3月19日,奥古斯丁被迫退位,流亡意大利和英国。
临时政府 (1823-1824)
1823年奥古斯丁一世统治结束后,墨西哥由一个临时政府执行权利。 这个临时政府负责召开组建联邦共和国,时间从1823年4月1日到1824年10月10日。
第一联邦共和国 (1823-1835)
改革战争期间的保守党总统
墨西哥第二帝国 (1863-1867)
摄政
1863年6月22日,一个“最高治理理事会”("Superior Board Governing")成立,7月11日,理事会成员成为帝国的摄政。
马克西米连一世
从1864年到1867年墨西哥大部在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扶植的傀儡皇帝哈布斯堡的马克西米连大公的统治下。在此期间华雷斯政府继续在该国北部执政,一些国家承认墨西哥的合法政府。
恢复共和国 (1867-1876)
波菲里奥·迪亚斯统治时期 (1876-1911)
墨西哥革命时期 (1910-1920)
阿瓜斯卡连特斯公约承认的总统
现代墨西哥 (1928-至今)
1933年的宪法改革之后,墨西哥的总统任期延长至六年,不能。1934年的总统大选之后所有的总统都能做满六年的单一任期。
国民革命党/墨西哥革命党/革命制度党国家行动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