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部长
主要职责
美国海军部主要涵盖两大职权范围: 美国海军和美国海军陆战队,美国海军部长作为海军部首席文职长官主要对海军部所有事项负责,同时受宪法以及美国总统,国防部长牵制。实际上,所有海军和海军陆战队职权,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例外,都是美国海军部长的衍生职权。 具体的海军部长职权主要包括:招募、组织、供应、装备、训练、调动、遣散。同时海军部长也会监督审视所有海军舰船,武器装备,设施基地的建造,升级和修理,负责制定实施所有由美国总统和国防部长确定的,与国家安全政策及目标相统一的海军政策。 美国海军部长是国防采购委员会(Defense Acquisition Board)的成员之一,该委员会由美国国防采购、科技和后勤部部长(Secertary of Denfense for Acquisition,Technology and Logistics)领导。此外,海军部长根据美国军事审判统一法典(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拥有一系列的有关于海军及海军陆战队司法履行的法定职权,包括召集一般军事审判和交换判决。 海军部长的两大首要军事顾问或军事执行官分别是海军作战部长(CNO Cheif of Naval Operation)和海军陆战队司令(CMO Commandant of the Marine Corps), 这两大军事长官作为海军部长的军事执行官,负责执行海军部长制定下达的军事命令受其牵制。
海军准则
美国海军准则(United States Navy Regulation)是海军部的首要规范管理文档。任何对其的修改和废止都必须并且只能由海军部长批准。
海岸警卫队
当美国海岸警卫队(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执行任何海军部范围内的任务时,海军部长拥有同等于美国国土安全部长(Secretray of Homeland Security)的职权和责任,在海岸警卫队执行海军以外的任务时。简单而言,就是海岸警卫队受海军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的双重领导。
海军秘书处
海军秘书处( Navy Secretariat),也被成为海军部长办公室(The Office of the Secretary of the Navy,是协助海军部长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该秘书处的主要长官包括:海军常务副部长、海军副部长、海军部首席法律顾问、海军总审判长、海军总检查官、海军总后勤事务长和海军总研发官。海军秘书处在海军部内拥有唯一的采购、审计、财务信息管理、法律事务、公共事务、研发等职权。 海军作战部长(CNO)和海军陆战队总司令(CMO)拥有其自身独立的办事机构,分别是海军作战部长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eif of Navel Operation)和海军陆战队总部(Headquarters of Marine Corps)。
海军历任部长
大陆会议时时代(1775-1798)
总统内阁时代(1798-1947)
国防部时期(1947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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