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女
东亚
中国
在中国,皇女不论嫡庶皆封为公主,而早夭的皇女,则可能无法获得公主的称号,如西晋的哀献皇女。中国史上仅新朝及北宋宋徽宗朝曾分别改皇女号为室主及帝姬。
参见
王姬:周朝天子之女的称号,见王姬。
帝姬:北宋宋徽宗朝改公主为帝姬,详见帝姬。
宗姬:北宋皇太子之女封为郡主,宋徽宗改公主号,郡主更名为宗姬。
族姬:北宋亲王之女封为县主,宋徽宗改公主号,县主更名为族姬。
室主:王莽篡西汉建新朝时,改公主号为室主,详见室主。
任:王莽之女—王晔、王捷,依序被封为睦脩任、睦逮任
翁主:汉朝诸侯王之女的位号,详见翁主。
郡君:西汉命妇位号,至清朝仍存,详见郡君。
县君:西汉命妇位号,至清朝仍存,详见县君。
乡君:西晋命号位号,至清朝仍存,详见乡君。
王女:王或国王之女,可称为王女。
宗女:宗室所出之女统称宗女。
郡公主:简称郡主,始于晋朝,详见郡主。
县公主:简称县主,始于东汉,详见县主。
乡公主:简称乡主,始于东汉,三国以后不复见,为诸王之女位号,位视乡侯。
亭公主:简称亭主,始于东汉,三国以后不复见,为诸王之女位号,位视亭侯。
日本
日本天皇之女,古称姬命。景行天皇以后改称皇女或姬尊,并将旁系女性皇族封为女王,其中具苏我氏血统者又称姬王。奈良时代的淳仁天皇以后,嫡系皇子改封亲王,嫡系皇女相呼应地改封内亲王,旁系女性皇族仍封女王。光仁天皇开始,确立了内亲王宣下的制度,在此之前,皇族出生后即依性别称皇子、皇女,但自此以后内亲王一号须由天皇敕封才能获得。
平安时代初期,皇女普遍都能封为内亲王,因此皇女、内亲王之间几乎无异。醍醐天皇由于子女众多,造成皇室财政的负担,因此将部分皇女降为臣籍、赐姓源氏,如源洁姬,此后内亲王宣下制正式的落实,不再浮滥并详定了内亲王的品级。平安时代中期后,诸多天皇在退位为上皇或法皇后仍有所出,其中宇多天皇退位后所生的三子,因年岁相差甚多,便以醍醐天皇之子的名义封为亲王,往后形成上皇之女亦能封内亲王的惯例。
平安时代后期,皇子大多在元服礼后才封亲王,因此诸多皇女亦于成年后才行封位,也有部分皇女是在获封为内亲王之后才由天皇赐名,而在获封前,皇女大多被称做某宫、女某宫,原因不外乎以便节省皇室开销,因内亲王须领岁奉而皇女不需。
镰仓时代,由镰仓幕府掌权,皇室因而式微,大部分皇女无法获得相衬的内亲王之号,多降封为女王、降入臣籍赐姓源氏,更有甚者终身无任何封号,只能称皇女。镰仓时代后期,即便是女院所出的皇女,出家后也只能成为女王。
江户时代的德川幕府,限制了皇族、公家的活动及财政,经济窘迫的皇室中有许多皇女无法获得内亲王封位。
明治时代以后,皇室势力及财政大振,皇女都能得到相衬的封位,除直系皇女为内亲王外,旁系皇女即至五世以内皆可封为女王。而在新皇室典范颁布后,取消了对于女王受封世数的限制。
欧洲
欧洲君主的婚生女儿或姊妹、媳妇,以及侄女、孙女等(女性君主则再包括姨甥女,若王位是传自父系则包括堂姐妹及堂兄弟之妻,若王位是传自母系则包括母方的表姐妹及表兄弟之妻),一般会获得Princess的头衔,非婚生之女儿则不会得到Princess头衔。中文翻译时经常以该成员与君王之间的亲疏关系而译为为公主、郡主、王妃等不等。另外,往昔的法国皇室及现在的英国王室,有所谓长公主的封号,由在位君王敕封其嫡长女。俄罗斯君主的女儿称为沙皇女(英语:Tsarevna),一般在成年或结婚时会封为大公主(Великая Княгиня),但常不准确的翻译为女大公 。奥地利君主的女儿也称为大公主。在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里,王女和需经册封的女性爵位公主(Princesa)是不同的词汇 ,西班牙王国和葡萄牙王国的王女称为Infanta,而与英语Princess同源的西班牙及葡萄牙头衔Princesa则是需经册封的公主爵位。
中东
在奥斯曼帝国,皇女的封爵为苏丹娜。
相关条目
宫内厅
女王
华族
内亲王
公主
翁主
王姬
郡主
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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