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人物百科

荷兰省督

2020-10-1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668
转发:0
评论:0
历史中世纪的“执政”(荷兰省督)是由封建领主们指派的,以在领主们不在场时,充当他们的代表。如果一位领主有一些领地(或者一位封臣有一些封地),那么这些地盘的其中一部分能够被一名固定的荷兰省督统治,他们即是那位大人的全权代表。因此,一位荷兰省督比小小一个总督更为有权力,因为总督的权力是有限的,但是,一位荷兰省督本身并不是一位封臣,在该片土地上没有头衔。低地国家(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及卢森堡)的独立省份的地方统治者们曾大量使用过荷兰省督,比如,赫尔雷公爵就曾指派了一名荷兰省督作为他在格罗宁根的代表。在十五世纪,勃艮第公爵们取得了大部分的低地国家,几乎每一块勃艮第尼德兰封地都有它们自己的“执政”(荷兰省督)。在十六世纪,哈布斯堡的神圣罗马皇帝兼西班牙国王卡尔五世通过成为唯一的最高封建统治者──尼德兰之主──而完成了继承勃艮第尼德兰封地这一过程。只有列日主教国和两个更小的领地(斯塔沃洛-马尔默迪大...

历史

中世纪的“执政”(荷兰省督)是由封建领主们指派的,以在领主们不在场时,充当他们的代表。如果一位领主有一些领地(或者一位封臣有一些封地),那么这些地盘的其中一部分能够被一名固定的荷兰省督统治,他们即是那位大人的全权代表。因此,一位荷兰省督比小小一个总督更为有权力,因为总督的权力是有限的,但是,一位荷兰省督本身并不是一位封臣,在该片土地上没有头衔。低地国家(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及卢森堡)的独立省份的地方统治者们曾大量使用过荷兰省督,比如,赫尔雷公爵就曾指派了一名荷兰省督作为他在格罗宁根的代表。

在十五世纪,勃艮第公爵们取得了大部分的低地国家,几乎每一块勃艮第尼德兰封地都有它们自己的“执政”(荷兰省督)。

在十六世纪,哈布斯堡的神圣罗马皇帝兼西班牙国王卡尔五世通过成为唯一的最高封建统治者──尼德兰之主──而完成了继承勃艮第尼德兰封地这一过程。只有列日主教国和两个更小的领地(斯塔沃洛-马尔默迪大修道院国与布永公国)还不归他管辖。荷兰省督们继续被指派,以代表卡尔和腓力二世国王——他的儿子,西班牙与低地国家土地的继承人(哈布斯堡家族的独立的奥地利分支中的卡尔的继承人才能持有选帝侯的头衔)。由于腓力的中央集权和专制的政策,“执政”(荷兰省督)的实权被大大缩小了。

在1581年,在尼德兰革命期间,大多数的荷兰省份凭借《誓绝法案》而宣布了它们的独立,荷兰省督的代表功能在北方的反叛的尼德兰各地变得过时了──连封建领主都被废除了,但是这个官职仍然继续存在于这些现在被联合在尼德兰七省共和国之下的省份中。这些联省在为在新的环境中适应已存在的封建观念和制度而奋斗,并且它们在此事上趋向于保守,因为毕竟它们反抗西班牙国王就是为了保护它们古老的权利。“执政”(荷兰省督)不再代表领主,而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官员,由每个省份的政府指派。尽管每个省份都能指定它们自己的荷兰省督,然而大多数的“执政”(荷兰省督)都是同时获得了若干个省份的任命。最高的行政权通常是由每个省份的主权政府来行使的,但是荷兰省督们仍然有一些特权,比如指派等级更低的官员,并且一些荷兰省督还有古老的权利,可以(通过选举来)确认对摄政者议会成员们的任命,或者从最终的候选人名单中挑选市长。由于这些议会会任命大多数的政府成员,所以荷兰省督能非常间接地影响政府的总方针。在泽兰省,尼德兰革命后的奥兰治亲王们大都通常会在该省保持这一官职,其光荣头衔为“第一贵族”,并且还是该省政府中的如此的一员,这也是因为这些人的世袭头衔之一是费勒和弗利辛恩侯爵。

荷兰省督

 威廉一世·范·奥兰治在反对西班牙帝国的尼德兰革命中曾是一名荷兰省督。

在这个共和国的核心的“同盟”级别,荷兰省与泽兰省的“执政”(荷兰省督)通常还被任命为同盟陆军的总司令和同盟舰队的总司令,不过没有哪个荷兰省督曾真正在战斗中指挥过一支舰队。在陆军中,他可以亲自任命军官;在海军中,则只能确认对五个海军司令机构顾问班子的任命。因此,荷兰省督的法定权力是相当有限的,并且按照法律,他也仅仅是个官员而已。不过,他的实权有时则更大,尤其是被给予了“永久的”八十年战争的军事法魅力。毛里茨·范·奥兰治在1618年后作为一名军事者而统治,而威廉二世·范·奥兰治也曾企图这么做。

尼德兰革命的领袖是“沉默者”威廉(威廉一世·范·奥兰治,1572-1584任执政);在1572年他被第一个反叛的省,荷兰省,指派为了“执政”(荷兰省督)。他本人的影响力与声望都是随着这个官职而来的,并且这些又被转给了他的家族成员们。拿骚的毛里茨(1584-1625)在1618年,以及威廉三世·范·奥兰治(1672-1702)从1672年起,用他们的自己的党人替换了整个市议会,以增加他们的权力:所谓的“立法机构之变(Wetsverzettingen)”。通过恫吓,“执政”(荷兰省督)们企图扩大他们的批准权,其中的执政腓特烈·亨利(1625-1647),甚至在1631年立法让执政一职由奥兰治家族世袭。

作为报复性的回应,荷兰省、泽兰省、乌得勒支省、赫尔雷省,以及上艾瑟尔省的摄政者们,在威廉二世(1647-1650)于1650年死后,便不再指派“执政”(荷兰省督)了。随后,由于1672年荷兰的“灾难年”(Rampjaar),当时发生了大激变,它们被迫指派威廉三世为“执政”。在威廉三世于1702年死后,它们再次拒绝了指派。这两个时期被叫作“第一次无执政时期(1650-1672)(英语:First Stadtholderless Period)”和“第二次无执政时期(1702-1747)(英语:Second Stadtholderless Period)”。

在1747年的法国入侵后,由于一场得民心的运动,这些摄政者们被迫接受了威廉四世·范·奥兰治——弗里斯兰及格罗宁根的荷兰省督,为其他省份的“执政”(荷兰省督)。在1747年11月22日,“执政”这一官职被定为了世袭的(erfstadhouder)。由于威廉是所有省份的荷兰省督(在这个共和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他的功能便被相应地重新设计为了世袭荷兰总省督。

在威廉四世于1751年英年早逝后,他的幼子威廉五世在其母的摄政之下被正式地指派为了“执政”(荷兰省督)。这场恶政导致了许多怨愤,最终在1780年造成了爱国派运动。爱国派首先接管了许多城市议会,然而接管了荷兰省政府,并最终集结了民兵来抵抗奥兰治家族的党人,保卫他们的据点。他们将国家带到了内战边缘。在1787年,通过普鲁士的军事干预,威廉五世·范·奥兰治亲王才了反抗,而爱国派运动的许多领导者流亡到了法国。

最后岁月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那些流亡者们带着法国军队于1795年的冬天返回祖国荷兰,并征服了结冰的荷兰洪水线。威廉五世·范·奥兰治-拿骚逃到了英格兰,而“执政”(荷兰省督)这一官职在1795年法国革命军设立了巴达维亚共和国时被废除了。从1572年起,南尼德兰的哈布斯堡领主们持续地指派荷兰省督们来统治那些省份,直到1794年,这片土地被法国吞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北荷兰省
地理北荷兰省处于北海和艾塞尔湖之间的一个半岛上,境内超过一半的地区低于海平面,属于围海造田所形成的陆地。北荷兰省主要有几个较大基础政权,大型的每个约为100,000的居民甚至有过而不及者,主要依据人口规模的排序大致如下:阿姆斯特丹(同时也是荷兰全国人口规模最大者)、哈勒姆、赞斯塔德、哈勒默梅尔以及阿尔克马尔,其他七个基础政权人口都约为50,000到100,000个居民的中型基础政权,依人口规模排序如下:希尔弗瑟姆、阿姆斯特尔芬、皮尔默伦德、荷恩、费尔森、阿尔克马尔以及海尔许霍瓦德,特塞尔岛(荷兰语Texel)也是北荷兰省的一部分,荷兰的特别行政区:“BES岛屿”(分别是波内赫、萨巴岛以及圣尤斯特歇斯)原属荷属安地列斯,尽管解体之后仍名义上隶属于该省,并且以荷兰欧洲本土平等的地位共组荷兰王国。在国际区域代码系统中,北荷兰省代码为ISO3166-2:NL-NH。历史1795年以前北荷兰省大部分...
· 南荷兰省
历史南荷兰省于1840年设立,当时的荷兰省被划分为北荷兰省和南荷兰省,而现在的南荷兰省就是当时的荷兰省南部。之后南荷兰省的三个市镇奥德瓦特Oudewater(1970)、武尔登Woerden(1989)和菲亚嫩Vianen(2002)又先后被划归乌得勒支省管辖。2011年兰斯台德地区有合并建省的计划,位于南荷兰省的兰斯台德地区也有意加入此新的省份建置。1795年前今日南荷兰在古代长期都属于荷兰地区。9世纪到16世纪之间荷兰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并由其设置的荷兰县管辖,县治的范围因荷兰地区的实力而可以统治其他地区,之后这块地区被哈布斯堡王朝统治到荷兰革命为止。16世纪到1795年一直是七省联盟和荷兰共和国的重要省份,作为国内最富有以及最有实力的省分,荷兰有效的主宰联盟,在这段期间荷兰已经出现南北之分,北方称作Noorderkwartier,而南方称作Zuiderkwartier,这块地区已经粗略...
· 省督
资料来源
· 荷兰
词源老普林尼(公元23年-79年8月24日,亦称大普林尼)形容这片地区为界于佛利兰以及夫利佛兰的土地("拉丁语:Marsaciorum,quaesternunturinterHeliniumacFlevum",LiberIV),也是莱茵河的出海口,是邻近巴栗地区密须河的主要排水流域,也是北方第二大湖的的排水口(今日的艾瑟尔湖),“荷兰”这个词汇首次出现是在公元866年,当时专指哈伦附近地区,1064年则被用来称呼哈伦县,与此同时住在荷兰的居民也开始自称荷兰人(荷兰语:Hollanders),荷兰的名词则是从哈特兰(荷兰语:holtland,意指产木头的地方)所衍伸,这个词汇甚至沿用至14世纪,时至今日则专以荷兰称呼此地,不过有时候写成Hollant以及Hollandt,民间俚语也盛行把荷兰写成holland(意指hollowland),这份灵感则是因为荷兰地理型态是低地所致。用法这块地区通...
· 东三省总督
沿革前身为康熙元年(1662年)所置的辽东将军,后改为奉天将军、盛京将军。光绪二年(1876年),加总督、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头衔。并且兼任奉天兵、刑二部尚书及奉天府尹。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改制,三个将军辖区改建为行省,裁撤吉林将军和黑龙江将军,改盛京将军曰东三省总督,并加授钦差大臣的头衔,驻地分别为三省的省会。宣统二年(1910年),兼任奉天巡抚。历任总督日期为由农历换算后的格里历日期徐世昌(1907年6月12日-1909年2月8日)锡良(1909年2月8日-1911年4月20日)赵尔巽(1911年4月20日-1912年2月12日)#张作霖(1917年7月11日-1917年7月12日)(张勋)参考文献《清史稿》第197至199卷:疆臣年表一至三(各省总督、河督漕督)(中央研究院瀚典全文检索系统1.3版)格里历日期转换工具:中央研究院两千年中西历转换参见盛京将军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