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殿阎罗
名号与职司
所谓“十殿阎罗王”各有其姓氏、生辰和专职,但是在各典籍中大同小异,略有出入,略选较流行的说法简述如下(古时典籍常为八殿平等王,九殿都市王,今反之):
其实,中国民间信仰本有阴司的观念,早在东汉五斗米道时就有三官大帝中的地官大帝掌管山脉、土地与幽冥,而后又出现了东岳信仰,东岳泰山被认为是人死后灵魂通往冥界之地,而泰山神是五岳之主,亦是冥王,尊为“东岳大帝”,而后又出现酆都信仰,认为人死后的灵魂都应该到酆都居住,故又演变出东岳大帝的辅佐神酆都大帝,与五方鬼帝合掌酆都六宫,并因为佛教的兴盛,民众认为地藏菩萨进入地府,试图救度一切受苦众生,故称幽冥教主。岳帝、酆帝、十王等神都对地藏菩萨善加护持,而目连辅佐地藏菩萨,拯救地狱众生。
佛教在西汉末年传入中国,并在南北朝时期大为发展,一些佛教神灵也被道教与民间信仰加以改造吸纳;另一方面,佛教僧侣们也主动本土化,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于是在佛教中原本只有一位的地府阎罗王(“阎魔罗王”或“平等王”),唐朝以后流传玉皇大帝册封十殿阎罗王之说。阎王有十人,在岳帝、酆帝统领下,审理地府案卷,居住于十殿,蜀国成都府沙门“藏川”创《预修十王经》、《地藏十王经》二经,讲阎罗王有十个,为秦广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阎罗天子、卞成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五道转轮王等十王,认为人死后的灵魂,先到各县、州、府、都城隍处接受初审,再逐步移送地府。每七日至一殿受审,头七至七七,共临七殿,百日又进第八殿、死后一年到第九殿,死后三年到第十殿,重新转世。
在宋朝时,十殿阎罗已经成为中国佛教与道教的共通信仰,佛寺伽蓝或者道教宫观多有绘制地府十王图像,甚至讲说十王变文,有《酆都灭罪经》、《地府十王拔度仪》等传世,善书《玉历宝钞》则由淡痴道人进一步对地府加以描述,将每个罪过在何殿受刑立下定义,而此时的“地府十王”之说中“阎罗王”是“十殿阎君”的第五殿之王,民间对这位阎罗王的说法各有一套,但通常说是宋朝名臣包拯。《包公案》等各话本、小说之中,包公(包拯)生前即“夜审阴,日断阳”,就是说白天在阳间的开封府衙门审人,晚上灵魂出窍在阴曹地府判鬼的形象,又说包拯为人正直不阿,如鬼魂是受人陷害,包拯可能安排他转世复仇;也可能会颁布“黑旗令”(相当于复仇的凭证),让冤魂回归阳世作祟、讨公道,若为恶劣的鬼魂,直接被打入地狱受刑。
日本
更多资料:十三佛信仰
日本许多佛教宗派认为,一个死者,由头七到三年皆为十殿阎王负责济度,但是要到第七年、十三年、三十三年的忌日,共十三次祭典才能圆满,且流行“十王本地说”,认为十王为十位佛、菩萨、明王的化身,因必须十三次的祭典,故他们又加上了三位,即“十三佛”,所以盛大的宗教仪式中都会礼敬“十三佛”。
典籍
《佛说十王经》
《元始天尊说酆都灭罪经》
《地府十王拔度仪》
《十殿阎君图说》
《玉历宝钞》
《太乙救苦拔罪法忏》
《地狱游记》
另见
阎摩
八大地狱
十八层地狱
地狱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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