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
历史
白马非马,这个论证,在公孙龙之前可能已经存在。《战国策》中,苏秦曾提到刑名家以白马非马立说。《韩非子》记载,宋人倪说(兒说),以白马非马,辩赢齐国稷下学者。
原文论证
白马是不是马呢?
白马非马的论证,被收录在《公孙龙子·白马论》中。
公孙龙首先建立了“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主要的理由是,“马”是用来描述外形,而“白”是用来描述颜色,颜色与形状属于不同范畴,所以白马不能说是马。白马是由颜色(白色)与外形(马),两种特征结合而成。如果不具备颜色(白色)这个特征,单单只有外形(马),就不能说是白马。
他接着强调,黄马、黑马皆是马,但黄、黑马不是白马。如果白马是马,那黄马、黑马不是马,所以也不是马,与命题矛盾,所以不成立〈白马论〉:“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马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公孙龙的论证如下:
白马有两个特征:
有马的特征
白色的
而马只有一个特征:
有马的特征
因此拥有两种特征的白马不等同马,所以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不是诡辩
公孙龙的说法是以不同观点出发,要用两点特征来定义的事物不等同于用一点特征就能定义的事物。只是人们思考语意的方式通常是白马是马的“一个种类”,就如同黑猫是猫的“一个种类”,男人是人的“一个种类”和苹果是水果的“一个种类”一样,这个故事表达了另一种语意的逻辑。
从集合论的观点来看,马的概念可以看作所有马的集合。白马的概念可以看作所有白色的马的集合。
白马的概念从属于马的概念。
“白马非马”的观点应该如此解释:白马的集合和马的集合是不相等的。
“白马是马”的观点则是如此解释:每一匹白马都是一匹马。就是说,白马的集合是马的集合的一个子集。
白马和马的集合不相等。这个意义上说,“白马非马”。
白马是马的子集,即白马属于马的一种。则“白马是马”。
公孙龙依此观点巧妙的展现了“白马是马”的不同解读方式。
参见
离坚白
合同异
乌鸦悖论
杀盗非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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