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湘云
简介
湘云个性质朴纯真,性格豪爽,也以话多活泼而著称于大观园,因咬舌“二、爱”不分,称宝玉为“爱哥哥”,被黛玉挖苦嘲笑。另有一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专门描写史湘云本真、坦荡之天性,湘云说自己是“是真名士自风流”,更批黛玉是“假清高”。湘云颇有诗才,其诗才丝毫不让黛、钗二人。薛宝钗称之为话口袋子,诗疯子。同时,宝钗宝玉有金玉,湘云、宝玉也各有一只金麒麟。
袭人原来服侍的是史湘云,后来服侍贾宝玉,说明湘云小时经常住在贾母处,是宝玉青梅竹马的朋友。
结局
高鹗续书与曹雪芹原意相去甚远。后四十回以草率、非常短促而简略的文字,了结全书要角史湘云和无名丈夫的终身大事,只有丈夫病亡而湘云立志守寡,并未解释两鬓成霜、金麒麟与白首双星的矛盾。然而关于史湘云的结局,在书中有几处可以探讨:
一、湘云的判词中有‘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在其“乐中悲”的曲文则为‘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从大量分离的典故,可见得湘云和丈夫的结局是分离的。
二、甲戌本在第一回“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侧批中提到此为‘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无论薛宝钗与史湘云,皆非短命早死之人。
三、湘云和卫若兰结为夫妻。凭借三十一回脂评解释宝玉身上的麒麟是:‘……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因为卫若兰拿到了宝玉的金麒麟)。
这便出现了矛盾和颇令人猜测的悬案。两鬓成霜,并根据判词和曲子暗示,指得是宝钗与湘云婚姻上的不幸,以及孤独终老。 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明显的是说身有小金麒麟的湘云,和另一个拿到大金麒麟的人(贾宝玉或卫若兰)会相爱至白首。 因此延伸出两种说法:
一为普遍接受之推测,《白首双星》的意思是如同牛郎星和织女星。两人到了白首,或说鬓发如霜之时,都如牵牛织女一般,湘云和其丈夫即便相爱,相见的日子一辈子皆遥望无期。
一则是根据周汝昌的意见:史湘云在卫若兰死后,与沦落之贾宝玉婚配终身,伏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笔,因两人各有麒麟,所以白头。
判词
(出自第五回)
曲文
“乐中悲”(红楼梦12曲中第六曲)(出自第五回 开生面梦演红楼梦 立新场情传幻境情)
备注与参考
据周汝昌考证脂砚斋可能就是史湘云的人物素材原型。
丫鬟
翠缕、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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