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勋章
设立
1926年7月8日,列维奇维姆提出设立列宁勋章,以奖励那些在“革命运动、工作实践、保卫社会主义国家、增进人民之间友谊、促进和平等活动中,建立了突出功绩、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1930年4月6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命令,正式设立列宁勋章。命令中规定,列宁勋章的颁发条件为:
在苏联经济、科学技术、社会文化方面取得了杰出功绩和成就,或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质量
促进了苏联人民的团结和友好
在保卫社会主义祖国、增强苏联国防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做出了卓著的革命行为或在国家、社会及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
在促进苏联和其他国家人民的团结友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促进社会主义合作、发展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及人民解放运动中,或为维护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秩序的斗争中表现优异
为苏联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卓越贡献
服役年满25年的军官。(1944年6月4日到1957年9月14日)
颁授情况
在1930年5月23日,第一枚列宁勋章授予了共青团真理报编辑部集体,以表彰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所做出的卓越贡献。鲍里斯·安尼斯莫维奇·洛伊泽曼是列宁勋章的第一名个人获得者,以嘉许他在精简和改革政府工作制度过程的突出贡献。在1934年4月1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决定,获得苏联英雄及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者,也会被授予列宁勋章。另外,获颁此勋章的集体、机关、工厂、军事学院、部队均可将“获得某次列宁勋章”加进其正式名称中。在二战爆发前,已有约6500人获得了列宁勋章。
1941年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列宁勋章的颁发也就日益增多。二战期间,约有41000人获得列宁勋章。另有207个军事单位也获得了这一荣誉,这些军事单位会在他们的旗帜上添加勋章的图案。从1944年6月4日到1957年9月14日,凡是服役年满25年的军官都可以获得列宁勋章。从50年代初开始,此勋章开始颁授予公民,这使苏联最后40年间,列宁勋章颁发了超过了36万枚。
著名获奖者
许多苏联高级将领曾数次获得列宁勋章,如苏联元帅巴格拉米扬、勃列日涅夫、布琼尼、华西列夫斯基、索科洛夫斯基、航空设计师图波列夫和伊留申等,都曾8次荣获列宁勋章,苏联元帅朱可夫获得过9次。目前已知获得次数最多的人是曾任苏联国防部长的苏联元帅乌斯季诺夫,总计获得过11枚列宁勋章。
除苏联公民或机构外,外国公民也可获颁此勋章。前五个外国的受奖者是一个德国专家与四个美国专家,其中一个受奖者是于1932年5月17日受奖的法兰克·布郎诺·哈尼(Frank Bruno Honey) ,此五人是因为在1931年至1934年协助苏联工业与农业的重建而获奖 。两位美国的航空机械技师,克莱德·阿哈尔德与威廉·拉蒂默·拉弗利,因为参与轮船切柳斯金号(Челюскин)的搜救行动,于1934年9月10日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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