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
生平
成化年间
成化十四年,登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其为人秉性耿直,不随俗浮湛。其负责事情大多涉及权贵,曾经上疏请求斩妖僧继晓,并治罪梁芳。明宪宗大怒,命逮捕下诏狱,此后后军都督府经历张黻论救,一同被逮捕下狱。太监怀恩力救,后林俊被贬姚州判官,张黻贬为师宗州知州。当时朝廷言路堵塞,两人的名声却在京师响亮。此后正月星变,宪宗恢复其官职,改为南京刑部员外郎 。
弘治年间
弘治元年,因举荐升任云南副使,在任期间拆除鹤庆玄化寺等淫祀,并修建学堂。后晋升按察使。弘治五年,调任湖广按察使,曾经上疏称陈时政得失。自后请求减少德安、安陆建王府及增修吉府的费用,不被批准 。弘治九年,引病归乡,久之举荐起用为广东右布政使,不拜任。此后再次起用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总督操江。弘治十四年,再次上疏请求减免建造并远离奸臣等,此外还举荐侍郎谢铎,少卿储瓘、杨廉,致仕副使曹时中等人。在江西时期,多次抑制宁王朱宸濠贪暴。之后母丧丁忧回乡 。
正德年间
明武宗即位后,言官交相举荐,朝廷内的江西人合疏乞求召还林俊。之后起用为右副都御史,再抚江西,后遇到父丧丁忧。正德四年,起用为四川巡抚,期间平定眉州人刘烈倡叛乱。因功晋升为右都御史 。此后因得罪朝廷权贵而被致仕 。
嘉靖年间
明世宗即位后,起用为工部尚书,之后改为刑部尚书。在任期间屡次印疾请辞,世宗均不予批准 。在刑部尚书期间,斩杀大量武宗时期权贵奸党 。此后加太子太保。大礼议中,他与杨廷和一同反对世宗立生父为皇考,之后因病致仕 。
《明伦大典》修成后,追论其罪,被削官。林俊为四朝官员,抗辞敢谏,最终因大礼议而去职,始终坚持为臣之大节。庆隆初年,恢复官职,赠少保,谥贞肃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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