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淳公主
家庭
参考文献
^《明世宗实录》(卷79):“今公主乃我皇考亲女,为朕亲妹。”)
^《明实录·明世宗实录》(卷74):“嘉靖六年三月乙亥 永淳长公主将受册选婚,礼部选军民子弟以名闻,永清右军余陈宁男陈钊名在第三,上亲定以为驸马都尉,谕礼部草仪。且行,听选官余德敷奏,钊父本勇士,家势恶疾,母再醮庶妾,不可以为尚主。章下礼部,郎中李浙以德敷妄言,请逮治之。德敷因奏浙党恶人,轻国典,请并逮浙。上谕礼部黜钊别选,于是侍郎刘龙具疏引罪。有旨切责龙,夺俸六月。 ”
^《明实录·明世宗实录》(卷79):“戊辰,礼部尚书吴一鹏等言:“近选子弟谢诏,虽家世清白,资性明敏,然一旦骤致富贵,恐昧骄盈之戒。请于尚主礼成后,责其讲明居处伦义,写习仿书,讲解小学,记诵故事,仍令十日一赴部稽考;其左右使令皆择民间谨厚者充之,不惟为永淳长公主图万世之安,尤足为勋戚之劝。”上善其言,寻谕阁臣曰:“前日礼部言,驸马耀十日一赴部稽考其所读书写字,欲解讲以开心志,深为有益。但大臣戚里十日一赴部考恐未为可。朕闻我太祖时,凡幼小功臣子弟并驸马每于官师各一人,令其授书教礼,当以此为法。今公主乃我皇考亲女,为朕亲妹;驸马都尉谢诏作国家亲臣,焉可使之不读书知礼乎?朕欲选一儒臣余诏为师,待其成婚后二十日,令其师教习经书,每三日授《大学》一篇,凡三十日温习一次;三日写仿一张,盖写字乃正心之功,就会解讲明白。还写敕一道,令谢诏体朕是心,恭诚指问,务使其知忠孝仁义礼仪事物之类。未知为可与否?与卿等计较来行。”于是大学士杨一清等传旨,谕礼部奉行。癸酉,永淳长公主出降。”
^《明史》(卷121):“永淳公主,下嫁谢诏。”
^《明实录·明世宗实录》(卷235):“嘉靖十九年三月 庚子 永淳长公主薨,讣闻,辍视朝一日,赐祭葬如例,给坟价银二万三千一百九十两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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