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签制度
关于典签一职,《南史.吕文显传》中记载说:“故事,府州部内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本五品吏,宋初改为七职。”
按照当时文献的记载,典签是南朝在地方长官之下典章机要的管制,又称主帅、典签帅或签帅。当时府州部内论事,皆用签,前叙所论事,后书某官典签,府州皆置典签掌管。
典签的形成
刘宋中叶以来,中央和方镇矛盾斗争的日趋激化,是典签制度形成的直接原因。宋文帝时,这一争斗已露端倪。元嘉二十二年,太子詹事、员外散骑侍郎孔熙等欲拥立彭城王刘义康,事泄被诛,义康受到牵连而被废,过了两年,与账户诞世等人谋反,“聚众据郡,复欲奉戴义康”,义康这次就罪不容诛了。刘劭弑父篡位,把中央和方镇的矛盾推向了公开化。其弟武陵王刘骏首先传檄州郡,起兵声讨,随后荆州刺史刘义宣、雍州刺史藏盾、会稽太守随郡王刘诞诸方镇并举义兵。方镇的联合势力打败了刘劭的中央军。刘骏由藩王而得帝位,对于诸王方镇更不得不有所防范。清代王夫子评曰:“诸王拥方州以自大,义宣反于江洲、诞反于广陵,休茂反于襄阳,乘之动而不可止,于是孝武之疑忌深矣。削之制之,不遗余力,而终莫能戢。”孝武帝对诸王方镇进行严密控制,典签制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
典签制度兴起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寒人的崛起。南朝门阀制度盛行,士族日益腐朽,务实勤政者被人讥笑,连一些刚出头的非门阀官员也难免受其影响,皇帝也没有办法。宋齐之际,为了维护皇权,以年龄尚幼甚至无才的皇子出任地方藩镇,并且派出同宗异姓大臣辅政,为了防止他们弄权,于是皇帝又派出自己的心腹来约束他们,表面上伺候皇子的饮食起居,并且帮助地方官员处理公文,实际上对地方诸王及辅僚起着监视的作用。
典签制度是封建中央集权与分权在心的历史条件下激烈斗争的产物,是专制皇权直接控制地方政权的表现形式。典签是南朝皇权与寒人结合的一个产物,也是寒人兴起的重要体现之一。宋齐两朝,皇帝采用典签制度控制和监视诸王宗室,是皇帝与诸王之间,有亲属学院关系变为上下级关系。典签权重,全力集中于皇帝一身,造成骨肉相残,政权相继为素族所夺。
宋齐君主通过典签控制和监视地方军政,对于加强中央集权虽不无作用,但终不能消除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
典签的影响
典签制度的兴起,本是中央为了抑制地方,维护皇权而实行的制度,但典签制度导致州府“执事多门”,刺史位重权轻,严重削弱了封建王朝杂地方上的实际统治能力,进一步加大了皇帝与方镇的矛盾,加剧了宋齐政局的动荡。
这一局面的形成,主要在于典签到后期,权势越来越重,在中央对地方方镇采取决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典签在地方拥有的权力极大。大明以来,成年王子或异姓大臣出镇,也都由皇帝内出教命,刺史不能专断,如宗榖任豫州刺史,所施政刑,因为典签吴喜公经常反对而无法执行;典签每年数次到达京师,向皇帝汇报地方诸王的行事表现。皇帝问以方镇刺史的政绩,“刺史行事之美恶,系于典签之口”,于是典签“威行州郡,权重藩君。”
齐时典签,权势尤重。史载巴陵王萧子伦欲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子伦哭着对母亲说“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邵陵王萧子明欲送书于侍读鲍僎,典签吴修之不许。南齐诸王,处于典签严格控制和监督之下。
典签权势之重,导致了刘宋、萧齐政局因此而发生重大影响。
首先,它严重弱化了封建中央王朝在地方上的实际统治能力。刺史既受行事之挟制,又受典签之制约,权力或被分割或,因无法发挥正常职能而不能对中央起到真正的屏障作用,一旦地方有事,他们往往束手无策。如齐武帝永明三年,富阳人唐寓之聚众四百人一起,连下桐庐、盐官、诸暨等,数月之内,众至三万,称帝钱塘,东部郡县官员或私或逃,无力弹压。齐武帝只好急调禁兵书千人、马数百匹才将起义下去。仅此一例就足见宋齐时地方实力之弱了。
最严重的后果不是来自地方的农民起义,而是地方对中央的叛乱。典签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君主与诸王方镇的矛盾,引起王室内乱,这是必然的后果。诸王刺史不甘处于无权、受制的地位,必然要进行激烈的反抗。他们或杀死行事、典签,公开扯旗造反。如宋孝武帝大明二年,海陵王刘修茂杀司马庾深之、典签杨庆、戴双,征集兵众,反于襄阳。大明三年,竟陵王刘诞杀典签吴修之、戴景渊等八人,起兵荆州。一些将领因不堪被疑忌,不惜投降北魏。宋明帝泰始元年,徐州刺史薛安都以彭城降魏,引魏二万余骑共败宋军,夺走了刘宋淮河以北的大片土地。在统治集团内部互相猜忌、骨肉相残的一片混乱中,宋齐王朝迅速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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