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
沿革
中唐即设之,本为沟通中外的皇帝秘书机构,多以宦者充任,德宗以后以宦官为神策军护军中尉后,开始兼管禁军事务。 五代后梁建崇政院 ,以崇政使知院事。后唐庄宗同光元年改为枢密院,以枢密使知院事与宰相共秉朝政 。天福四年(939)晋高祖废枢密院,而“以印付中书,院事皆委宰相分判”。天福七年高祖去世,宰臣冯道等人上表“请依旧置枢密使”。开运元年(944)复置枢密院,以桑维翰为中书令兼枢密使。
宋代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分掌军令与政令,号为“二府” ,枢密院俗称“ 西府 ”、“ 枢府 ” 。事实上是以枢密院的长官来分割宰相的掌兵之权,即马端临宣称的“枢密院官虽曰掌兵,亦未尝不兼任宰相之事。”。宋朝国策即是对“武人跋扈”的防备不遗余力。不过北宋初年武将在枢密院中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雍熙三年北伐,宋太宗“独与枢密院计议,一日至六召,中书不预闻”。皇祐四年,狄青升为枢密副使,御史中丞王举正、左司谏贾黯及御史韩贽等人纷纷上奏反对,宋仁宗不顾宰相庞籍等反对,硬将狄青擢为枢密使,前后四年。庆历年间,因二路用兵,知制诰富弼建言,边事系国家安危,不宜专委枢密,仁宗以为然,即诏中书同议(职官志),继又以谏官张方平上言,中书宜知兵事,乃以宰相吕夷简,章得象并兼枢密院,从此军令与政令则相互沟通矣。故仁宗庆历以后,宰相兼使迄元丰改制,又不复兼(通考卷五八)。嘉祐元年,罢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判陈州。宋代枢密院官职设置如下:枢密使(从一品)、知枢密院事(正二品)、同知枢密院事(正二品)、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从二品)、同签书枢密院事、枢密直学士(正三品),“ 佐天子执兵政 ”,其中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为之贰,宋初,官无定制,有使则置副,有知院则置同知院,资浅则用直学士签书院事,置知院、同知院二人,元丰五年改官制:使、副悉罢。元佑初,复置签书院事,仍以枢密直学士充,开禧后,以宰执兼任,遂为永制。使与知院,同知、副使,亦或并除,其签书、同签书并为端明殿学士(正三品);枢密都承旨(从五品)、枢密副都承旨(从五品)、枢密承旨(正六品)、枢密副承旨(正七品)“ 掌承宣旨命 ”;枢密检详官(从六品)、枢密计议官(正八品)、枢密编修官。宋初枢密院下设四房:兵、吏、户、礼。神宗元丰五年增至十房,后又加两房,总计十二房:北面房(掌行河北、河东路吏卒,北界边防、国信事)、河西房(掌行陕西路、麟、府、丰、岚、石、隰州、保德军吏卒,西界边防、蕃官)、支差房(掌行调发军,湖北路边防及京东、京西、江、淮、广南东路吏卒,迁补殿侍,选亲事官)、在京房(掌行殿前步军司事,支移兵器,川陕路边防及畿内、福建路吏卒,军头、皇城司卫兵)、教阅房(掌行中外校习,封桩阙额请给,催督驿递及湖南路边防)、广西房(掌行招军捕盗赏罚,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兵籍房(掌行诸路将官差发禁兵、选补卫军文书)、民兵房(掌行三路保甲、弓箭手)、吏房(掌行差将领武臣知州军、路分都监以上及差内侍官文书)、知杂房(掌行杂务)、支马房(掌行内外马政并坊院监牧吏卒、牧马、租课)、小吏房(掌行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大使臣已上历任事状及校尉以上改转迁遣),吏共计三十八人:逐房副承旨三人,主事五人,守阙主事二人,令史十三人,书令史十五人。元祐既创支马、小吏二房,增令史为十四人,书令史十九人,创正名贴房十八人。大观增逐房副承旨为五人,创守阙书令史三人,增正名二十八人。
辽朝置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及汉人枢密院等三院,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元代枢密院主管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明太祖废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
参考文献
来源
《文献通考》卷五八《职官考十二·枢密院》
参见
司马、太尉
兵部、五军都督府
日本枢密院
英国枢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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