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诺增爵三世
生平
教宗诺森三世 (Pope Innocent III)出身罗马贵族门阀,又加上天赋高超,深研各种法律,经过教会法与罗马法的多重训练,精通辩论,再加上神学的造就,后来在出任红衣主教时自然胜任愉快。而担任教宗之后,以自身卓越的才能处理了当时纷乱复杂又盘根错节的宗教与现世问题。
1190年,诺森三世任枢机主教。
1198年,诺森三世当选为教皇后,承袭格列高利七世的教权观点,认为教皇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皇帝和国王应臣属于教皇,并由教皇授予世俗权力。他致力于建立欧洲基督教封建神权的大一统帝国。诺森三世是十三世纪伟大的教宗,他擅长把抽象的观念用在具体情况上,他集合中世纪当时所进展一切有利的倾向,转化成为教廷大而统一的组织,其组织使教宗有普遍的权力。诺森三世擅长外交的手腕,使整个基督教世界里将教廷的权威发挥到出人意表的程度。他决意要把教廷在意大利建成一个强大国家,世俗君主不能随便使用经济力量来逼迫罗马教会就范。
诺森三世的观念是深信教宗是基督的代理人,也是圣彼得的继承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所以教宗能操掌僧、俗两界的权力,故可以随意废立世俗的君主,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幼年即被诺森三世监护,并在诺森三世的扶持下登基。同时诺森三世设立教宗钦差的总机关,完全归属教宗管辖。
诺森三世曾劝诱法国国王发动十字军(1208-1213),去攻击阿尔比派。在十字军运动上,原来赦免的法则是“只有亲自参加十字军运动的人,得免除犯罪的刑罚”,但诺森三世应许那些送军人到战场上去的人,也能得完全赦免。
诺森三世在晚年1215年召开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这是第12届大公会议,也是整个中世纪规模最大的宗教会议,这会议成为他任职的顶峰。这次的大公会议象征教廷权力已经完全支配拉丁基督教界的每个层面。并且,僧侣与教宗对社会的领导地位在会议中重新再得到得到肯定,从参加会议者范围广阔上就可以看见:有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副院长共1200多名主教和院长参加,还有宗教团体领袖和世俗的统治者代表等等。会议规定了一些改革的法令,目的要提高教会内部的纪律,并且抵抗当时各种产生的异端。会议文献中第13条禁止创立新的修会;第21条则要求所有信徒每年需要告解一次,且在每年复活节领受圣体。另外,会议中决定把犹太人排除于一般社会之外,还规定犹太人必须配戴一种特殊标记。故此犹太人越发只能住在贫民窟里。
树立教宗威权的有利背景
一共有五个因素:
额我略七世(即希勒得布兰)的榜样:贵格利七世一生为建立教宗无上权威的努力虽然失败,却给继任者带来前进的动力。
伪文件“君士坦丁献土谕”:伪文件则是为当时争取教宗权威提供合法而有利的基础。
十字军东征:十字军东征使得教宗得以“基督教世界之首”自居。
“借着罪名”或译“由于罪”原则:“借着罪名”的原则让教宗成为在道德上可以制裁君王的人。
意大利政情对教廷有利:当时北意大利的权贵愿意与教宗联合对抗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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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陶理,《基督教两千年史》,李伯明、林牧野合译, (香港:海天书楼,2001),262-264。
^ 古勒本,《教会历史》,李少兰译, (台北:道声出版社,2000),226,236-237。
^ 华尔麦尔(Bihlmeyer) 等编著,《中世纪教会史》,雷立柏译,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230。
^ 郝伯尔著,李林静之译《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台北市:校园书房,1999年),148-9。
译名列表
依诺增爵三世:天主教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禧年专页作依诺增爵。
因诺森特三世:《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1993年版作因诺森特。
英诺森三世:《大英简明百科知识库》2005年版作英诺森。
诺森三世:香港天主教教区档案 历任教宗作诺森。
意诺增爵三世:天主教天津教区作意诺增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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