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午科场案
事发经过
咸丰八年(1858年),以正直著称的蒙古人柏葰担任顺天府(北京)的乡试主考官,副主考官则是户部尚书朱凤标和御史程庭桂。
罗鸿禩案
考生罗鸿禩才学浅薄,重金贿赂柏葰的家人靳祥,请他暗作手脚。他又结识同考官浦安,向柏葰和浦安行贿,请求同意调换考卷。时柏葰阅卷时,已将罗鸿禩订为副榜,然而靳祥藉整理考卷的机会,从正榜中取出一卷和罗鸿禩的考卷对调,于是罗变成了正榜。
清制,考取正榜的考卷要接受复审,当时称为“磨勘”。罗鸿禩的考卷文理极不通顺,磨勘官见此,知道事情不单纯,但碍于柏葰的权势,不敢驳回,只向御史孟传金透露此事,孟御史尽忠职守,听到后立即上奏。咸丰帝闻及此事,怒不可遏,立刻派宦官取罗卷,由天子亲自复审,咸丰帝亦觉确实不合理。
为慎重起见,咸丰再给罗鸿禩一个机会,敕命他到南书房重考一场,并遣肃顺监考,罗又交出了一份粗劣的考卷,于是本案被钦定为“通关节”,命交刑部会同肃顺、载垣、端华、陈孚恩等在朝廷掌握实权的大臣审案。
平龄案及其他弊案
另外,该次科考有一名中举者为满人平龄,为京剧演员,按清律,伶人是不能应考的,遑论中举,所以哗然,御史孟传金上奏皇帝,说平龄的考卷遭人涂改、调换过,一调查果然发现朱卷和墨卷内容不符,还有许多错字遭到修改,可能也是柏葰家人靳祥动的手脚。平龄被提审,不久死于狱中。
程庭桂的儿子也遭查出收受考生给的金银,论罪下狱。
判决
咸丰九年,载垣等奏请先结柏葰与罗鸿禩案。收贿的靳祥知道东窗事发后,畏罪自杀,而柏葰按律当斩,咸丰帝念及过去对柏葰十分倚重,有意从轻发落,然而酷吏礼部满尚书肃顺按律力争不可,认为科举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制度,应该严格执法、明正典刑,朝廷大臣亦无人愿搭救,柏葰遂和浦安、罗鸿禩等人一同被判死刑,于次年被斩于菜市口,为史上死于科场案职位最高的官员。有清一朝,一品大员极少被处斩,柏葰是少数特例。行刑那天,肃顺监斩,先假情假意和柏葰寒暄一番,然后宣读圣旨论斩,神采飞扬,柏葰四人终被处斩。
七月,肃顺等奏结程庭桂父子案,载垣将父子俩奏斩,陈孚恩则请求从轻发落,最后咸丰帝定夺斩程庭桂子,将程庭桂本人发配军台。程庭桂从狱中被提送时,陈孚恩亲自前往迎候,见了程,马上下跪痛哭,程庭桂阻止他,说“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你算还好,能饶我这条小命”,陈孚恩听罢惭愧而走。程庭桂之子程炳采临刑时大哭:“吾为陈孚恩所绐,代弟到案以至于此。陈孚恩谄媚权奸,吾在冥间当观其结局也”。整件案子中下场较好的只有副主考官朱凤标,只是罢职,不久还以侍讲学士值书房。
后续
三年后,肃顺在辛酉政变中被杀,某御史疏请为柏葰昭雪,慈禧太后等人讨论后认为,柏葰实有罪,虽有量刑过重之嫌,但舞弊事实明确,批示:“柏葰不能论无罪,该御史措辞失当”,拒绝了提议,唯朝廷录其子候选员外郎锺濂赐四品卿衔,遇六部郎中缺即选,锺濂后来官至盛京兵部侍郎。从此到科举被废为止,都未再发生大规模舞弊事件。
评论
《清史稿》对此事做出正面评论“用重典之效,足以挽回风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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