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省
中国
尚书省是三省六部制中央政权体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执行通过审查的法令。除尚书省以外,还有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的中书省,以及审查诏令内容的门下省。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分别为决策机构、审议机构,尚书省则为执行机构。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
汉代至南北朝
东汉有尚书台。魏、晋 以后称尚书省,分为都省、尚书曹、郎曹三级。自魏晋置中书省,掌纳奏拟诏出令之政,职权过于尚书。
北魏分尚书为三十六曹;孝文帝改制后,以录尚书事为长官,令、仆射副之,置六尚书、二丞,权任颇重。
隋唐
隋文帝杨坚取代北周称帝,于开皇元年(581年)恢复了尚书省,使尚书省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三省,而尚书省是全国行政的总汇机构,长官称尚书令。设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设尚书为长官,后置侍郎为副长官,历代沿置。
唐沿隋制,曾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不久复旧称。唐代尚书省出居宫禁外,时号“南省”。
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担任尚书令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非轻易授,而多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且很快辞去。另唐朝末年,藩镇坐大,李茂贞曾为尚书令,朱温篡位前亦自称之。
不过,唐代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开始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有宋一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
金、元
金代海陵王于1156年废中书门下,只留下尚书省。这是中国制度史上一省制的正式确立。中书门下的存在,象征着三省互相制衡,皇帝尚未完全专权,海陵王的改革进一步提高皇帝权力,因为中书议政和门下封驳的作用已消失,尚书省只是执行皇帝命令而已。 “1156年的是金代力求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的顶点。”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且时置时废,门下省则不复置。明初沿袭元制,由中书省统六部,但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朝鲜半岛
高丽时代设置,尚书令为从一品,下设正二品左右仆射各一名,从二品知省事一名,正三品左右丞各一名,从五品左右司郎中各一名,正六品左右司员外郞各一名,从七品都事二名,吏属、主事共四名,令史六名,书令史六名,记官二十名,算士一名,直省二名。
参考文献
来源
彭慧萍:《存世书画所钤尚书省印考》 [Analysis of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ight seals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Wenwu [Cultural Relics], 11 (2008), 77-93.
彭慧萍:《尚书省印之研究回顾暨五项商榷》 [Unraveling the problems of the institutional history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and the official seal], Gugong Bowuyuan Yuankan 故宫博物院院刊 [Palace Museum Journal], 1 (2009), 44-59.
参见
三省六部
尚书
行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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