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
中国
根据许多考古发现,商朝贵族将奴隶做殉葬品,即人殉。现出土的商朝人殉人牲约一万三千,其中四分之三为武丁时期,主要为战争俘虏。《墨子·节丧篇》所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安阳小屯侯家庄发掘的殷陵大墓中,殉葬奴隶竟有数百人之多。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最多的一次杀了2656人。《杂记》卷六记载:“幽王(周幽王)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拔除丈余深,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纵横相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史记·秦本纪》就有记载,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66人。”另外秦始皇死时,最有名的陪葬物并非活人,而是象征保卫的兵马俑。《礼记·檀弓下》记载,陈干昔临死时嘱咐儿子让两个婢女与他殉葬,其子说:“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说明摒弃殉葬渐成新风。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以俑代人殉葬(秦始皇的兵马俑即为一例),而以人形俑陪葬甚至也被认为不仁。
汉朝以后,活人殉葬习俗式微,但偶有发生。如史书记载三国时吴将陈武战死,孙权下令以陈爱妾殉葬。汉武帝生前曾禁止殉葬,死后无人殉陪葬的记载,但陕西考古人员称在其陵墓茂陵附近发现大量修陵人的墓地。从汉朝到宋朝,除边远地区以外,殉葬多半是偶然的事件,不再是一种制度。
辽金元时期
辽金年代,一些边疆民族依然保留着活人殉葬的习俗。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死后,皇后述律平甚至强迫一百多名大臣殉葬。金代女真贵族下葬风俗是不用棺椁但要殉葬,‘死者埋之而无棺椁,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成吉思汗死时,用四十名贵族女子殉葬,其柩在道,遇人尽杀之。到了元朝时期,蒙古贵族入主中原,殉妾行为被禁止。有学者根据伪书《心史》的记载,认为明初因循元朝人殉制度,历来反对人殉的儒家文化尚不能发挥其作用)。
明清时期
明朝初期,在中原地区,己消失千余年的殉葬行为被明太祖重新恢复,明太祖生前命自己亡故儿子的妻妾殉葬。死时,有十数名后宫女子殉葬,建文帝对生殉宫女的家属进行了表彰和封赏,“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以张凤、李衡、赵福、张弼、汪宾、孙瑞、王斌、杨忠、林良、李成、张敏、刘政等,由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为本所千、百户,其官皆世袭。以诸人皆西宫殉葬宫人父兄,世所称朝天女户者也。”。明成祖死后有十六个妃子和几十名无位号的宫御生殉,所被迫殉葬的妃嫔中还有朝鲜女子韩丽妃,朝鲜史书载有集体殉葬时女子们的哭泣哀求情景,惨不忍睹,明仁宗有五妃生殉,其中包括有宠、有三个儿子并家有侯爵封号的郭贵妃;明宣宗有十名女子殉葬,除其一为惠妃何氏(追赠贵妃),其余皆无妃位,英宗年间方为她们追赠妃号,加以谥号。明英宗反对这种制度,但因政治原因,也曾经在成功后亲自下令其弟景泰帝的妃嫔殉葬。直到明英宗去世前,才命令废除活人殉葬《明史·英宗后纪》评论他,“罢宫妃殉葬,则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王世贞在《奔州山人别集》中称:“此诚千古帝王之盛节。”继任皇帝明宪宗忠实执行之。四年后(成化四年),辽王的世子早卒,辽王想让儿子的妻妾们殉葬,明宪宗大加训斥,并且让人把辽王儿子的妻妾送到皇宫保护起来,自此,明朝妃嫔殉葬制度被从法制上禁绝。
清兵入关之初,满人依然存在活人殉葬的记载。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尔哈赤病死,正妻阿巴亥殉葬,一说为努尔哈赤的命令“俟吾终,必令殉之”,一说为阿巴亥感太祖生前的宠爱,自愿殉死;实则很可能是庶子皇太极为继承权争夺,逼杀嫡母的结果。另有侍臣雅荪,因逃避殉葬而被逮捕处死。清太宗死,侍从敦达里、安达里两人当众自杀殉葬。顺治帝死时,贞妃董鄂氏和侍从傅达理两人自杀殉葬。到清圣祖康熙年间,御史朱斐上书,“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康熙十二年(1673年)敕禁奴仆殉主,明令彻底废除活人殉葬之习。
印度寡妇殉夫
印度寡妇殉夫("Ceremony of Burning a Hindu Widow with the Body of her Late Husband"), 取自 Pictorial History of China and India, 1851年.
在古印度吠陀时期,寡妇是可以改嫁的,公元2世纪以后寡妇不许改嫁,以后规定日渐严苛,必须殉葬,殉葬制度又称娑提,萨蒂是古印度神话故事中的一名年轻女神,娑提因家人侮辱她的意中人湿婆神,而跳入圣火中自杀。
最早的殉葬行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世纪,拉蔚威玛(Raviverma)王妃殉葬,印度人相信一个殉葬的妇女将能够升上天堂。殉葬者要穿上当新娘时的全套盛装,坐上柴堆,然后再点火,可能跟死去的夫婿一起烧化,或单独。如果死者多妻,则正妻与死夫一起殉葬,其余妻子要单独。
印度教时代在上层和拉其普特人中寡妇殉葬的风俗非常盛行,1817年英国统治孟加拉邦时,平均每天有两名寡妇。1819年孟加拉邦竟有839名寡妇殉夫。
1829年寡妇殉葬被英国官方宣布为非法,印度妇女当时上街,要求还妇女以殉夫的权利,殉夫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偏远村落仍保有此恶习。今日印度寡妇殉葬事件仍时有所闻,并且受到推崇,但大多数寡妇都是被迫殉葬的。
1987年,印度拉贾斯坦邦一村庄有位18岁少妇鲁普·坎瓦尔被逼死,印度全境掀起风潮,为此印度政府曾修订防止寡妇殉葬的法律,任何与萨蒂有关的行为最高刑罚可以是死刑或终生监禁。
日本
在日本,殉死指紧随死去的君主而自杀的行为,形式一般是切腹。
1912年明治天皇驾崩后,日本陆军大将乃木希典在明治天皇葬礼当天切腹自尽,其妻乃木静子亦自刎殉死。1989年昭和天皇驾崩之后亦有多人殉死。
“殉葬”与“陪葬”
有少数人误会,“殉葬”只限于活人或动物,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苛的限制。
其他资料
梁发芾:历史上的后妃宫女活人殉葬
张廓:《多妻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家庭结构》
何建民:《中国殉葬史》
参见
人祭
中国人殉史
米诺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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