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学理事会
历史与宗旨
它的前身为国际研究理事会(Inter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1931年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成立。理事会的宗旨是鼓励及推动国际科技与学术活动,促进国际科学理事会会员及各个国家会员间之合作,促进、规划、协调或参加国际科技计划推展事项,担任国际性科学议题之咨商组织,促进大众理解科学等等。于1998年4月改为现名,总部及秘书处则迁往法国巴黎。
理事会集中了在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专家及学者代表,在它所召开的各个会议中经常反映出各国科学界共同关心的研究问题,同时也代表了当代世界科学发展的水准与动向。
会员
正式会员
正式会员分为两种:国际科合成员及国家会员。
国际科合成员(Scientific Union)
必须为国际性的非政府专业组织,而且在某一科学领域内已存在6年以上才符合资格。国际纯粹与应用物理联合会,国际数合会,国际天文联合会,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合会等都属此类成员。
国家会员(National Member)
必须为科学院、研究院、研究理事会、科学机构、学术团体、科学学会或协会等的国家级学术组织。而且至少须存在4年以上,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内能构代表某一科学领域的学术团体才符合资格。
来自各个国家的科学家也可以成立科学机构(学院、研究理事会等)申请作为国家会员,或是透过国家会员(每个国家不超过1个)参加或依附于国际科合会而成为附属成员。
联系会员(Affiliated Member)
联系会员是指有资格,但是尚未完全准备成为正式会员的学术机构。联系会员有义务支持国际科合会宗旨,坚持科学普遍性的原则,同时承担财务方面的责任。
联系会员之中又分为三种:国家会员、国际科合会成员及区域性学术团体。
国家联系会员
必须为有潜力及资格的科学院、研究院、研究理事会、科学机构、学术团体、科学学会或协会等的国家级学术组织。必须为科学院、研究院、研究理事会、科学机构、学术团体、科学学会或其他的学术组织。通常国家联系会员在6年之后可申请成为正式会员。
国际科系成员
指研究领域不属于国际科合会的范围,但是为相关研究领域(例如人类学、医学、社会学等)的科学组织,这类组织至少须存在6年。此类的会员并没有投票权。
区域性联系成员
来自各个国家的科学家成立的科学组织(科学院、研究理事会等),其研究领域不属于国际科合会的范围,但是为相关研究领域。此类的会员并没有投票权。
观察员(Observer)
假如会员无法承担财务方面的责任,则只能成为观察员。通常观察员的身份将保留不超过6年。观察员应该立即检讨或改正,重新申请为会员。
到2002年9月底,国际科学理事会有101个国家会员(包括73个正式会员,15个附属成员及13个观察员),27个国际科合成员,26个国际科系成员和4个区域性联系成员。
组织
全体大会(General Assembly)
国际科学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国际科合成员和国家成员组成。执行局提报的研究议题与项目就在全体大会中被讨论。全体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
执行局(Executive Board)
由6位官员和8位一般成员组成(从国家会员和国际科合成员中选出各4位),一般成员可两届,但每一届全体大会须有半数的一般成员(来自国家会员和国际科合成员各2位)更换。除了主席和上届主席外,任何人不得在执行局9年。
执行局对全体大会负责,监督国际科学理事会的运作;向全体大会推荐讨论的领域和项目;提议建立内部机构(委员会和行政机构);执行和交流国际科学理事会的政策和观点。
委员会(Committees)
一般主要运作的机构,国际科学理事会底下的常设委员会负责主要的国际交流工作。共分为三大类:
政策委员会(Policy Committees)
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s)
特别委员会( Ad hoc committees)
秘书处(Secretariat)
负责一般的联系事项。目前秘书处共有14位成员。
参考资料
世界经理人,国际科学理事会(IC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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