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伦托会议
背景资料
在十六世纪初期,罗马教会不能忽视这个时期的神学争论,这是很显然的。教会也不愿如此,教会中有许多天主教徒甚至天主教领袖,对改教派所宣扬的某些教义,颇表同情。有许多教义的本身,不是改教派所产生的,而是中古教会的产物,因为中古教会里有些人对于迷信的习俗,与教士的腐化坠落,久已不满。在教皇反对马丁·的教谕公布以后,马丁·向教会总议会的上诉,不是没有人注意的。反对召开总议会的是教皇本人,他认为这次上诉为不尊重他是“基督的代表”的地位。但要给改教派一个清楚的正式答复,关于天主教教义的认真讨论是有其必要的,这是清清楚楚的事实。
会议前的拦阻及事件
于1517年3月15日,第五次拉特兰大公会议已经停止,当时在讨论不同方面的建议,包括主教的遴选、税收、审查、讲道,停止相应行动,但不包括德国教会及其他欧洲教会的主要问题。数个月后,1517年10月31日,马丁·于维滕贝格发表《九十五条论纲》。
德国的议会
过了一段时间,马丁·在大公会议的地位有所转变, 但在1520年,他就反对教皇教会,上诉到德国皇室,提出如有必要,利用德国议会, 开放教皇权。教皇颁布《主,请起来》 (Exsurge Domine)谴责的95项提纲为异端后,德国认为举行议会是协调当时分歧的最好方法。日益减少的德国天主教徒,希望议会能澄清问题。 议会花了接近一代的时间才能兑现,部分原因是教皇的拦阻,因要求把教皇从议会中剔除,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国和德国持续的政治斗争,和土耳其在地中海的威胁。
特伦托会议是罗马天主教宗教改革的主轴。正当基督新教兴盛之时,罗马天主教会持续腐化,英国也宣布国王的权力凌驾于教皇。天主教会内部召开宗教改革会议的呼声,从下层教士起以至大学里都不绝于耳,最后连查理五世也决定要解决这些宗教问题。查理五世是宗教改革运动的激烈反对者,为了促成基督新教与天主教合一,他多次去不同的地方与人寻求协议。查理五世强烈赞成举行议会,但他需要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的支持,法兰西斯一世却在军事上攻击他。
法兰西斯一世反对一个常务会议的原因是法国中有部分新教教徒表示支持,在1533年,他进一步把事情复杂化,提出常务议会中要包含欧洲的天主教和新教的统治者,并就两教当中的神学之间作出妥协。这提议遭到教皇的反对,因为提议肯定和认同新教徒,以及在教会事务中提升了欧洲王室的地位,甚至高过神职人员之上。面对土耳其的攻击,查理保留德国新教统治者的支持,推迟特伦托会议的开始。 教皇保罗三世(Pope Paul III)终于在压力,同意在1545年召开首次特伦托会议,处理教会改革和应付与日俱增的更正教的威胁,宣告欧洲天主教势力反宗教改革的浪潮的开始。
场合,会议与出席
历程
特伦托会议前后共召开过三轮,初期出席会议者仅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并法国等四国教士,英国没有派人参加,其中意大利所派的人数比其他三国的总人数还多,因此整个会议都被罗马教皇控制,由教皇所提出的议案几乎都能获得支持而通过。
第二轮于1551年召开,于1552年儒略三世时中断。1562年,庇护四世召开第三轮特伦托会议。会议上,罗马受到来自法国和西班牙的压力,但庇护四世仍然取得了满意的成果。会议致力于对当时天主教会内部的改革,建立培养神职人员的修道院等。会议的结果最终颁布为天特会议信纲(Professio fidei tridentina,又译脱利腾信德宣言)。当大会于1563年12月4日闭幕的时候,前后共召开过二十五场讨论,用了近十八年的时间。共有四位教宗使节、三位宗主教、二十五位总主教、一百二十九位主教、七位修道院院长、七位天主教特别团体的领袖,十位检察官与欧洲一些天主教国家的大使 联合起来 ,共同签署这个大会所通过的繁多谕令。庇护四世当时正卧病在床,但回应此会议的结论说:“这一切都是天主圣神所感动出来的成果。”一位枢机主教曾这样描述:“在教会史上,没有任何大会决定过这么多问题,确立过这么多教义,或者制定过这么多法规。”
议决摘要
是次为罗马天主教会之自我改革运动,被称为“反改教运动”(Counter Reformation)。部分议决内容兹摘要如下:
取消会吏长一职:会吏长即总执事,初期由主教任命,协助主教处理事务。中世纪时,由于权力增大,时有妄用职权之弊,故在特伦托会议中予以取消。
第三次特伦托会议重申教徒必须缴付什一税。
废止售卖赎罪券的议案在第三次特伦托会议上被提出,到了1567年获庇护五世批准。
对于改革宗一向秉持为教义的"Eternal Security"神学观念,特伦托会议颁布:“如果有人说,一但称义便不会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称义过!这人是受绝罚的”
为了对抗基督新教的影响,特伦托会议重新肯定耶柔米的武加大译本为圣经权威版本,会议委托教皇制定一部标准文本。
制定Tridentine Mass礼仪,即梵二前用拉丁文举行的弥撒礼仪。
在教理方面,教会采取“完全闭关主义”,对任何中世纪教理的攻击不作妥协的主张,也不加修改
对新教的回应
对于马丁·极力攻击的各项教义问题,天特会议有以下的决议:
罗马教会之一切教会圣传,与《圣经》具有同等地位。
所有基督徒必须承认教宗之地位。
宣布马丁·所谓因信仰而获赎罪(因信称义)之说为异端。
罗马教会之所有圣职者、主教及总主教都必须以基督之清静生活为道德标准。
特伦托会议针对马丁·的各种“反改革”议决,很大程度上却改革了罗马教会。
影响
查理五世决心惩罚德意志的基督新教王公,此会议显出教皇制度的成功,肯定了教皇的最高权柄;纠正许多教会弊端;为圣职人员预备更好的教育,也对神职人员有些规定:在大城市教会中,规定要向会众讲解圣经及得救之道;教士要驻在任职,不得兼任数职等。总的而言,特伦托会议给了罗马天主教在往后世纪有明确立场,对其后展开的布道宣教及宗教战争有极大的帮助。
参见
脱利腾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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