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奈西德穆
十大论证
第一,不同种类的动物对同一事物的感受或反应不同。如葡萄藤对山羊而言美味可口,对人类来说却苦涩难咽。
第二,相同种类事物中的不同个体也有特质差异。例如,同样的生活方式对一个人有害,对另一个人却有益;有的人(例如亚历山大的管家德谟丰)在阴影中感到暖和,在阳光下却冻得发抖。
第三,同一个体的不同感官有构造差异,对同一对象有不同印象。一个苹果,用眼看是黄的,用嘴尝是甜的,用鼻嗅则是香的。
第四,同一个体的身体内部因状态不同而产生的差异。由于状态的本性不同,所获得的印象也就多种多样。例如在健康与疾病、高兴与悲哀、热与冷时对同一物的判断就大不相同。
第五,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习俗、法律、观念不同。对同一事情,有些人认为公正有些人则认为不公正,有些人认为善有些人认为恶。例如,波斯人认为跟自己的女儿结婚很自然,希腊人却认为极不合法。
第六,事物都是互相混合的,一经混合就发生变化。如紫色在阳光下、月光下和烛光下呈现的色泽有差别。
第七,同一事物因距离、位置等的不同而显得不同。大的显得小,方的显得圆,直的显得曲,远看平整的山峰近看却犬牙交错。因此,离开地点和位置,要认识这些事物是不可能的。它们的本性是不可知的。
第八,事物具有相对性。如适量饮酒可增强体质,而饮酒过度则会伤害身体。
第九,由于事物的罕见或常见,也同样改变对事物的判断。罕见的东西比常见的东西受到了人们更大的珍视。天天可以看到太阳就觉得它不足为奇。
第十,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相对而言的。轻与重、强与弱、大与小、上与下就是相对的。处在右方的事物并非本性使然,而是由于它与其他事物的相对位置而被这样认为。所有的事物都与我们的心灵相关联。相关的东西自身是不可知的。
评价
埃奈西德穆的十大论证虽然内容广泛,涉及到了认识的主体、对象及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三个方面,但基本上局限在感觉领域或现象范围,主要是用生活中的经验事实直接反对经验到的东西,集中否定的是感性认识的可靠性,所以还是比较初级和表面的东西,抽象性和思辨性都不很强,因而被塞克斯都·恩披里柯称为“老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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