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执政官
共和国时代
执政官的职务,被认为可以追溯至公元前509年共和国的建立。 但早期的历史部分是传说,且在第五世纪执政官的继承并不是连续的。执政官肩负宗教军事双重责任:对占卜的解读是在指挥军队进入战场之前必不可少的步骤。
在共和国中,当选执政官的最低年龄,就贵族而言,是四十岁,在公元前147年元老院曾通过特别的法律以使三十八岁的小西庇阿成为执政官。但在次年取消了这条法律,恢复了年龄限制。而就平民而言是四十二岁。
每年由百人会议选出两位执政官,一起服务,均具有对另一位的裁断的否决权。国家以执政官的名字做那一年的纪年:如公元前59年,因执政官是尤利乌斯·恺撒与玛尔库斯·卡尔普尔尼乌斯·比布路斯而被罗马人称为:“恺撒与比布路斯执政年”(虽然那年恺撒主管执政官职位如此彻底,以致它被戏称为“尤利乌斯与恺撒的执政年”)。如果一位执政官在其任期内死亡(并非罕见,因为执政官常常处在战斗的前线),会选出另外一位,被称为“补任执政官”( consules suffecti )。
传统上执政官职务只由贵族担任;直到公元前367年李奇尼亚·塞克斯提亚法(lex Licinia Sextia)规定每年必须有一位执政官由平民担任。因此次年选出了第一位平民执政官,鲁奇乌斯·塞克斯提乌斯(Lucius Sextius)。可是近代的历史学家曾经质疑早期共和国时期(参看阶级冲突(Conflict of the Orders)的平民解放(变成自由与平等)的传统纪录,注意到例如在塞克斯提乌斯之前的执政官的约百分之三十具有平民的(而不是贵族的)名字。
在战争期间,对执政官来说主要的判断标准是军事技能与声望,但是不论什么时候,执政官的委任总带有政治色彩。随着时间的推移,执政官职务成为罗马人从仕(晋升体系)的正常终点。
帝国时代
奥古斯都建立元首制后,他改变了职务的本质,剥夺它绝大部分它的权力。但执政官依然是崇高的荣誉和担当其它职务的条件。许多执政官愿意在一年任职期中途辞职,以便其他人可以作为补任执政官完成他们的任期。那些在元月一日担任执政官职务的人,称为 正规执政官 ( consules ordinarii ),拥有以其名字作为纪年的荣誉。结果是,约一半担当裁判官职务的人,也能够到达执政官职务。有时这些补任执政官愿意轮流地辞职,将会任命另外的人作补任执政官。这种情况在康茂德的统治时达到了极点,公元190年有二十五个人担任过执政官的职务。
在帝国之下,皇帝经常地委任他们自己、被保护人或亲戚为执政官,而无视年龄条件。例如,皇帝霍诺里乌斯(Flavius Augustus Honorius)一降生就被授予了执政官的职务。
担当执政官职务,显然是一项尊荣,以致于背离的高卢帝国(Gallic Empire)在其的存在期间(260年至274年)也有它自己的执政官。执政官的名单,就这个国家而言,是不完全的,来自铭刻与硬币。
君士坦丁一世的改革之一,是指定一名执政官到罗马,另一名执政官到君士坦丁堡。
拜占庭帝国
在狄奥多西一世逝世后,罗马帝国分裂成两部分,各自部分的皇帝获得指派其中一位执政官的权利;虽然每位皇帝允许他的同僚,为了各种不同的理由去指派两位执政官。后来在西罗马帝国正式结束之后,许多年仅以一名执政官的名字命名。在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这项职务终于被取消,最后两位执政官,一位是534年的罗马执政官戴奇乌斯·保利努斯(Decius Paulinus),另一位是541年君士坦丁堡的执政官小弗拉维乌斯·贝西利乌斯(Flavius Basilius Junior)。
参考文献
参见
罗马执政官列表
统治大权
晋升体系
资深执政官
保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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