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
道士是中国道教的神职人员。《太霄琅书经》称:“人行大道﹐号为道士。身心顺理﹐唯道是从﹐从道为事﹐故称道士。”其中男性的道士称为“乾道”,也称羽士、真人、神仙、道人、羽流、羽衣、紫阳、方士、黄冠、先生、希夷等,尊称为道长。女性曰“坤道”,别称女冠。
他们依教奉行,履行入教的礼仪,接受各种戒律,过那种被世俗之人视为清苦寂寞而实际上高标清逸的宗教生活。道士作为博大精深道教文化的主要传播者和形象代言人,又要以一些带有神秘色彩的方式,吸引教众,布道传教,为其宗教尽职尽力,同时圆满自己的修行。道士比之佛教僧侣更多了一分潇洒的气质。从而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也是极为引人注目的角色。
道士作为一种宗教角色,是随着道教的产生而出现的。没有道教之前称之为方士;从道教发展的历史景观,便不会看清道士的宗教面目。所以,我们先简要地介绍一下道教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概况,以及道土是如何随着这一过程而诞生和他们的宗教信仰的特点。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一种宗教,初步形成于上古轩辕黄帝(前2717—前2599年)时期,正式建立于东汉末年祖天师张陵(34年—156年)立教,以黄帝为始祖、老子为道祖、张陵为教祖。道历已有4700多年的历史了。
“道教”这个词在中国古籍现的很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们都将自己所讲的思想学说称之为“道”,如关于治理天下的叫“治国之道”,关于个人道德修养的叫“修身之道”。如果用这些学说主张去教育别人,便叫做“道教”,如《墨子》一书中就有“之道教”、“儒者以为道教”的说法。但是,这里的“道教”与后来的作为宗教名称的“道教”关系密切。作为宗教名称的道教,首见于《老子想尔注》,《太平经》、《周易参同契》。《老子想尔注》三书是道教信仰和理论形成的标志。它不仅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而且对近代世界也有着不可小窥的影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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