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贵族
历史
朝鲜贵族在明治43年(西历1910年)8月29日根据日本皇室令第14号《朝鲜贵族令》而设立。将除大韩帝国皇室以外的旧韩国上流社会人士以宗亲、门地、勋功为标准,授予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四等爵位。日韩并合后,共有76名韩国人接受了日本帝国授予的爵位,包括6名侯爵、3名伯爵、22名子爵、45名男爵 。1942年又增加了李恒九,加之81名继承爵位者,历史上总共有158名朝鲜贵族。
1910年接受了爵位者中,又有8名韩国人拒绝或后来交还了爵位的人。除此以外的68人参与了1910年10月7日的“授爵荣式”与1911年2月22日的“爵记本书奉授式”。在1911年1月12日在朝鲜总督府参与了“公债本券交付式”。
朝鲜贵族们在1911年9月9日模仿日本的“华族会”,以朴泳孝为会长,设立了“朝鲜贵族会”。
朝鲜贵族在日本殖民早期作为当地有权势的人物,是朝鲜总督府和日本殖民者眼中重要的合作对象,直到1920年以后日本人的统治手段和政策的改变使他们的重要性日渐减少。
在1920年代以后经济上遭遇困境的朝鲜贵族受到了总督府设立的经济合作团体“昌福会”的支援。
在昭和22年(西历1947年)根据皇室令第12号,废止了朝鲜贵族。
特权
根据《朝鲜贵族令》,朝鲜贵族享有与华族相同的权利,包括制定“家范”的权利、承袭爵位的权利等。根据爵位的高低,朝鲜贵族们拥有不同的宫中席次。
朝鲜贵族子弟们可以免试进入京城幼稚园和学习院读书。在生员不足的情况下,亦可免试进入东京和京都两所帝国大学。
朝鲜贵族们在初期被排除在贵族院之外,直到1932年朴泳孝被选入为止。
朝鲜贵族们可以著大礼服。
统制
与华族受宫内省的监管不同的是,朝鲜贵族受朝鲜总督的监管。
李完用的次子李恒九在1924年10月7日受男爵,是自1910年后的唯一一例。另外有3人获昇爵。
名单
侯爵
李载完、李载觉、李海昌、李海昇、尹泽荣、朴泳孝、李完用等7人。
伯爵
李址镕、闵泳璘、宋秉畯、高羲敬等4人。
子爵
李完镕、李埼镕、朴齐纯、朴富阳、高永喜、赵重应、闵丙奭、李容稙(1919年7月17日失爵)、金允植(1919年7月17日失爵)、权重显、李夏荣、李根泽、任善准(1919年2月21日死去)、李载崑、尹德荣(日韩合邦后成为贵族院议员)、赵民熙、李秉武、李根命(1916年6月11日死去)、李忠世(李根命的继承人,1916年9月30日袭爵)、闵泳奎1906年(明治39年)任议政府议政大臣、闵泳韶(1917年3月10日死去)、闵泳徽、金声根(1919年11月27日死去)、宋秉畯(合邦时为子爵后升为伯爵)
男爵
尹用求、金奭镇(在日韩合邦后于1911年10月10日饮用鸦片自杀)、韩昌洙(合邦后任李王职长官)、李根湘、朴齐斌、成岐运、金春熙、赵同熙、朴箕阳、金思濬、张锡周、闵商镐、赵东润、崔锡敏(1915年12月21日死去)、崔正源(崔锡敏家族继承人。1916年3月20日袭爵)、韩圭卨(缔结乙巳条约时的首相)、南廷哲、南章熙(南廷哲家族继承人,1916年9月30日袭爵)、李干夏、李干八、李容泰、闵泳绮、李锺健、李凤仪、尹雄烈、尹致昊、李根澔、金嘉镇、郑洛镕、郑周永、闵种默、闵哲勋、李载克(1919年(大正8年)任李王职长官)、李允用李完用伯爵(朝鲜贵族)之兄、李正鲁、金台哲、李容元、李原镐、金宗汉、赵鼎九、金鹤镇(1917年12月13日死)、朴容大、金思辙、金炳翊、李胄荣、李圭桓、郑汉朝、郑天谟、闵炯植、洪淳馨、兪吉濬、闵泳达、赵庆镐、李范八、李康轼
评价
韩国人对这些与日本殖民者合作的朝鲜贵族有较强的抵触心理,其中以乙巳五贼和丁未七贼为称号者最受人唾弃。亲日反民族行为真相纠明委员会将大多数位列朝鲜贵族者列入亲日反民族行为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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