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
历史、传说与典故
和氏献璧
和氏璧最早见载中国东周末年著作《韩非子·和氏第十三》:楚国人卞和在楚地的山中发现一块外裹岩石的美玉,他将这块玉献给当时的君主楚厉王,而楚国王室认为和氏贡献的只是一块石头,欺骗了君王。于是楚厉王下令将和氏左脚砍去。厉王死后楚武王即位,和氏再次将该玉献给他,武王命令玉工鉴定这块玉石,鉴定的结果是和氏所贡献的仍是一块石头,结果和氏右脚也被砍掉。最后和氏带着玉石回到楚山,在那里他恸哭了三日三夜。又一位新即位的楚国国君楚文王派人询问事情的缘由,和氏说:“我并非为被砍去双脚而伤心,而是因宝玉被认定为顽石、忠臣却被认为是骗子!这才是我所伤心啊。”于是楚文王派工匠除去裹在玉石上的岩石,这才看到了这块玉。于是楚文王将该玉璧命名为“和氏”。
《史记》记载和氏璧一直是秦国国宝,楚威王时期和氏璧被赐予攻灭越国有功的昭阳令尹,一次昭阳在设宴招待门客时将和氏璧取出供宾客参观,此时宾客中有人突发起哄,并趁乱偷走了摆在桌上的和氏璧。昭阳的门客指认张仪是盗走和氏璧的人。昭阳在经过拷打讯问后放走张仪,张仪在成为秦国相国后曾为此向楚国展开报复,但和氏璧自此就下落不明。此后和氏璧经人之手,辗转来到赵国。依中国正史《史记》记载公元前3世纪时期,和氏璧被战国时期赵国君主赵惠文王所有。
完璧归赵
秦昭襄王在得知和氏璧归属同一时期的赵国君主赵惠文王的赵国王室后,于前283年向赵国派遣使者,希望以15座城市来换取和氏璧,这便是成语“价值连城”的由来。
赵国出于对秦国的不信任并未立即答应交换和氏璧,赵国政府在商议后派遣蔺相如为代表携和氏璧出使秦国。蔺相如经过两次对秦王的试探后认定秦国是想借其强大的国力为后盾,强取玉璧而拒绝向赵国割让城池。于是蔺相如派他的副手穿上平民的服饰,走小路带和氏璧回到赵国。而蔺相如本人凭借在秦朝朝廷上不卑不亢的表现也平安回到赵国。此即成语“完璧归赵”的来源。
受命于天
前228年,秦国攻灭赵国,和氏璧最终为秦国所有。前221年,秦灭了周朝的六个最大的诸侯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朝代。作为秦朝国威的象征,据说以和氏璧被雕琢成为传国玺,并由玉工孙寿刻上了由秦帝国丞相李斯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8个虫鸟篆字。自此和氏璧成了皇帝的宝印和天授皇权的象征。在秦朝之后的数百年间,拥有传国玺成为中国历史上被承认为正统帝国的条件之一,即使改朝换代时也不例外。从秦朝开始,共传了1000多年。一说传国玉玺是由蓝田玉所打造,不是和氏璧,和氏璧可能成为秦始皇的陪葬品,埋于秦始皇陵中。
相关文学作品
《斧声烛影》,吴蔚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和氏璧》,吴蔚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注释
^庾仲雍《荆州记》载:“西北三十里有清溪,溪北即荆山, 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处。”《湖北通志》载:“案《韩非子》云卞和得玉楚荆山,其地在今南漳县,盖《禹贡》之南条荆山也。”
^本段文字主要翻译自《韩非子·和氏第十三》的相关章节。
^和氏无罪、怀璧之罪
^“令尹”为楚国官制,相当于同一时期中国其他诸侯国的丞相。
^《录异记》说:“岁月之精坠于荆山,化而为玉,卞和得之献其玉,后入赵、献秦、始皇统一天下琢为受命玺。”
^《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之言:“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
^《中国十大历史之谜》
参见
玉
传国玺
随侯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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