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总督
沿革
明朝
明初在陕西北部沿边分设延绥巡抚、宁夏巡抚、甘肃巡抚三镇。
弘治十年(1497年),鞑靼旗主火筛入寇,明孝宗遣重臣总制陕西、延绥、宁夏、甘肃军务,以左都御史王越任之。此后或设或罢 。
此后,蒙古数万入寇固原,总兵官曹雄拒绝援助。杨一清则帅轻骑自平凉昼夜行,抵御入侵并发动奇袭,击退进犯。此后,杨一清以延绥、宁夏、甘肃三地有警不相援,请求率领大臣兼任。刘大夏于是请求杨一清总制三镇军务 。
嘉靖四年(1525年),始定设,初称提督军务。七年(1528年)改称为“总制” 。
嘉靖十九年(1540年),避制字,改为“总督”,秋驻防花马池 。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设置 陕西三边总督 ,总督府驻固原。
顺治十年(1653年),兼督四川,改为 川陕三边总督 。
顺治十三年(1656年),改 川陕总督 ,总督府迁往汉中。
顺治十八年(1661年),九月改 陕西总督 。
康熙五年(1666年),改名 山陕总督 ,兼管山西,总督府迁往西安。
康熙十一年(1672年),不兼山西,改名 陕西总督 。
康熙十九年(1680年),兼管四川,改 川陕总督 。
雍正元年(1723年),凡总督授加 兵部尚书衔 者,例兼 都察院右都御史衔 。不加尚书衔则俱加 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
雍正三年(1725年),授岳锺琪川陕总督,起用汉人(汉军八旗以外)为总督的开始。
雍正九年(1731年),改 陕西总督 ,辖陕西与甘肃。另设四川总督。
乾隆元年(1736年),又再度废除四川总督,改名为 川陕总督 。
乾隆十三年(1748年),分设四川总督、 陕甘总督 。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废四川总督,改陕甘为 川陕总督 ,另设甘肃总督,驻肃州,兼管陕西。川陕总督移驻四川。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裁撤甘肃总督,恢复四川、陕甘两总督, 陕甘总督 ,仍然驻兰州,兼任巡抚。
光绪八年(1882年),新疆建省,陕甘总督兼管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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