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
《瑜伽师地论》(Yogacara-bhumi-sastra) 简称《瑜伽论》。瑜伽师地,意即瑜伽师修行所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称《十七地论》。相传为古印度弥勒口述,无著记录。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
《瑜伽师地论》全书
中心内容是论释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性质及其所依客观对象是人们根本心识——阿赖耶识所假现的现象;禅观渐次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境界,以及修行瑜伽禅观的各种果位。以分析名相有无开始,最后加以排斥,从而使人悟入中道。全书分五部分:①本地分(1~50卷)。将瑜伽禅观境界或阶段分为十七地,即五识身相应地、意地、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三摩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无心地、闻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声闻地、独觉地、菩萨地、有余依地、无余依地;②摄决择分(50~80卷)。论述十七地的深隐要义;③摄释分(81~82卷)。释十七地有关诸经,特别是阿含经的说法和仪则。初明说法应知的五分,次明解经的六义;④摄异门分(83~84卷)。释十七地有关诸经,特别是阿含经所有诸法的名义和差别;⑤摄事分(85~100卷)。释十七地有关三藏,特别是《杂阿含经》等众多要义。初明契经事,次明调伏事,后明本母事。五分中以本地分为重点,后四分主要是解释其中的义理。 该书的注疏有印度注释中最古的一种为最胜子等撰,有汉、藏两种译本。汉译《瑜伽师地论释》1卷,简称《瑜伽论释》,唐玄奘译。现存藏译本有《菩萨地释》,德光撰,燃灯吉祥智、戒胜同译;《菩萨戒品释》,德光撰,慧铠、智军同译;《菩萨戒品广释》,胜子撰,慧铠、智军同译;《菩萨地释》,海云撰,寂贤、戒胜同译。 中国注疏现存有唐窥基撰《瑜伽师地论略纂》16卷(为第1~66卷的注释)、《瑜伽论劫章颂》1卷(为七言颂),遁论集撰《瑜伽论记》48卷,清素撰《瑜伽师地论义演》40卷。另有敦煌本《瑜伽师地论分门记》(已印出6卷)和《瑜伽论手记》(已印出4卷),均为唐法成讲述,听者笔记而成。近代有欧阳竟无撰《瑜伽师地论叙》2卷。此外,尚有20~30种注释已散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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