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斯特恩
生平
斯特恩生于莱顿一个富裕的天主教家庭中,家中两代人以酿酒为生,并开有酒馆。像他著名的同时代者伦勃朗一样,斯特恩上了莱顿的拉丁学校。他从尼古拉斯·克尼普菲Nicolaes Knüpfer(1603-1660)那里接受了油画训练,后者是在乌得勒支的一位德国油画家,专画历史性和形象性场面。从斯特恩作品的构图和颜色中可以发现克尼普菲的影响。给予斯特恩灵感的还有阿德里安·范·奥斯塔德(Adriaen van Ostade)和伊萨克·范·奥斯塔德(Isaac van Ostade),他们是农村风景油画家,住在哈勒姆。但斯特恩是否师从过奥斯塔德已不可考。

快乐的家庭(The merry family)
1648年,斯特恩和加布里埃尔·梅曲在莱顿建立了圣路加公会(英语:Guild of Saint Luke)。不久他成了著名风景画家扬·范·霍延(英语:Jan van Goyen)的助手并搬进了后者位于海牙Bierkade的家里。1649年10月3日,他与范·霍延的女儿玛格丽特结婚,后来他们生了8个孩子。斯特恩和岳父共事至1654年,那年他搬到了代尔夫特并办起了酿酒厂De Roscam(或称De Slang),但生意并不太成功。在1654年代尔夫特爆炸发生后,艺术市场衰落了,但斯特恩画出了他著名的《代尔夫特市长及其女儿》(A Burgomaster of Delft and his daughter)。很难说这幅画是肖像画还是风俗画。

斯特恩在瓦尔蒙德的故居
从1656年到1660年,斯特恩住在莱顿以北的瓦尔蒙德(Warmond)。从1660年到1670年他住在哈勒姆。在这两个时期,他达到了创作上的高产期。1670年,在其妻子于1669年去世及其父亲于1670年去世后,他搬回莱顿并在此度过余生。当艺术市场1672年垮掉,即所谓“灾难年”(Rampjaar)之时,斯特恩开了家酒馆。1673年4月,他和玛丽亚·范·埃格蒙(Maria van Egmont),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孩子。1674年,他成了圣路加公会的会长。弗兰斯·范·米里斯(Frans van Mieris)成了他的酒友之一。1679年他在莱顿去世,葬于彼得教堂的家族墓中。

孩子们教小猫跳舞(Children teaching a cat to dance)
作品
圣尼古拉斯节的盛宴(The Feast of Saint Nicholas)
日常生活是斯特恩的主要绘画题材。他画中微妙的暗示看来表示斯特恩旨在提醒观众,而并非请他仿效这种行为。斯特恩的许多油画都和老的荷兰谚语或文学有关。他经常用他的家庭成员作模特,但他的自画像却很少,在自画像里他也丝毫不显虚荣。
他对创作其他题材也毫不羞涩。他画过历史性、神话性和宗教性场景、肖像、静物以及自然场景。他的儿童肖像画非常著名。他也因其对光线的熟练运用以及注意细节而著称,最引人注目的是画中的波斯地毯及其他织物。
他非常多产,创作了大约800幅油画,其中约350幅流传至今。他的作品被同时代人估价很高,所以他卖画赚了很多钱。他的学生不多,现在只知道有理查德·布拉肯比赫(Richard Brakenburg)。但是他的画作给了无数画家以灵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








24小时热门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APP下载


{{item.time}} {{item.replyListShow ? '收起' : '展开'}}评论 {{curReplyId == item.id ? '取消回复' : '回复'}}